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为防止被告转移、隐匿或变卖财产,对被告的财产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以确保将来生效判决或裁定的执行。
法院起诉财产保全的收费标准根据《诉讼费交纳办法》的规定,由以下部分组成:
财产保全费:根据财产价值的1%收取,但最低不得低于200元,最高不得高于10000元。 保全执行费:根据保全财产价值的0.5%收取,但最低不得低于100元,最高不得高于5000元。 保全解封费:根据保全财产价值的0.2%收取,但最低不得低于50元,最高不得高于2000元。除了法院的诉讼费外,当事人还需向财产保全机构支付一定的执行手续费。具体收费标准由各省市法院统一规定。
小王与小李因借款纠纷发生诉讼。小王担心小李转移财产,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审查后,冻结了小李名下的银行存款10万元。
小王胜诉后,法院判决小李归还借款15万元。由于小李的银行存款已冻结,执行人员直接从该账户扣划了15万元,发还给小王。
法院起诉财产保全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措施,在诉讼过程中可以有效防止被告转移、隐匿或变卖财产,确保生效判决或裁定的顺利执行。但申请财产保全需符合法定条件,否则可能会被法院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