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婚姻财产保全是指在夫妻一方或双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的行为,或者有转移、隐藏夫妻共同房产可能发生时,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保全措施,以防止夫妻共同财产受到损害。
婚姻财产保全申请书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书面申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书。 口头申请:当事人可以在立案庭口头陈述申请事项,由法官记录成书面申请书。婚姻财产保全申请的主体包括:
夫妻一方 夫妻双方的共同债权人 利害关系人申请婚姻财产保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有证据证明夫妻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的行为,或者有转移、隐藏夫妻共同房产可能发生。 申请人必须具有利害关系。 财产保全的请求明确。请求保全的财产范围、数额或者价值应当明确。申请婚姻财产保全,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婚姻财产保全申请书(原件)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夫妻共同财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证明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的行为,或者有转移、隐藏夫妻共同房产可能的证据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婚姻财产保全申请书应当具备以下格式:
标题:婚姻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信息: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联系方式 被申请人信息: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联系方式 夫妻关系证明:简述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附上结婚证复印件 财产情况:简述夫妻双方的财产状况,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权利受损情况:简述夫妻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的行为,或者有转移、隐藏夫妻共同房产可能的具体事实 请求事项:请求法院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保全措施 具体保全标的:明确需要保全的财产范围、数额或者价值 证据材料情况:简述提交的证据材料,附上证据材料清单 申请人签名及日期婚姻财产保全申请的流程如下:
准备申请材料 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 法院审查 法院裁定 执行申请婚姻财产保全时,需要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申请人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证明夫妻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的行为,或者有转移、隐藏夫妻共同房产可能的具体事实。 申请财产保全时,应当明确保全的财产范围、数额或者价值。 人民法院审查婚姻财产保全申请后,会根据案件情况决定是否准予保全申请。当事人可以对人民法院的决定不服,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夫妻一方未经人民法院同意擅自处分婚姻财产的,可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当事人申请婚姻财产保全后,应当及时跟踪案件进展,了解保全措施是否得到有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在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
有证据证明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的行为,可能使判决无法执行的; 有证据证明对方转移、隐藏夫妻共同房产可能发生的情况,需要防止对方转移、隐藏夫妻共同房产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零九条:
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提供担保。担保的方式和数额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决定。
申请财产保全不需要提供担保的情形包括:
人民法院认为不提供担保不影响保全的; 申请财产保全的利害关系人是低收入或者生活困难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