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当事人**
(一) 担保人:**[担保人名称]**
(二) 被担保人:**[被担保人名称]**
(三) 申请人:**[申请人名称]**
(四) 法院:**[法院名称]**
(五) 执行标的:**[执行标的名称]**
**第二条 担保方式**
担保人为被担保人申请保全措施提供的担保方式为 **[担保方式]**. 担保范围包括申请人申请执行的全部执行标的及因执行保全措施所产生的费用。
**第三条 担保金额**
担保金额为 **[担保金额]** 元(人民币),担保期限自 **[担保期限起始日]** 至 **[担保期限截止日]**.
**第四条 担保责任**
(一) 担保人保证被担保人在保全期限内履行法院的裁定、判决或者其他生效法律文书;
(二) 被担保人不履行法院的裁定、判决或者其他生效法律文书的,担保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 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被担保人追偿。
**第五条 担保人的权利**
(一) 担保人有权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其财务状况、信用状况、担保标的的证明文件;
(二) 担保人有权要求法院通知其是否已对执行标的采取保全措施,以及是否已解除保全措施;
(三) 担保人有权要求被担保人在保全期限内及时告知其有关情况,并有权了解保全措施执行情况;
(四) 担保人有权要求被担保人在保全期限届满前提前终止担保责任。
**第六条 被担保人的义务**
(一) 被担保人应当向担保人提供准确、完整的财务状况、信用状况、担保标的的证明文件;
(二) 被担保人应当及时告知担保人法院是否已对执行标的采取保全措施,以及是否已解除保全措施;
(三) 被担保人应当及时告知担保人有关情况,并有义务配合担保人的调查取证;
(四) 被担保人应当保证其在保全期限内履行法院的裁定、判决或者其他生效法律文书;
(五) 被担保人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前合理范围内协助担保人提前终止担保责任。
**第七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 合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 担保期限届满且无其他约定;
(二) 法院解除保全措施;
(三) 被担保人履行法院的裁定、判决或者其他生效法律文书;
(四) 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后,追偿完毕且书面通知被担保人终止本合同;
(五) 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或法院]**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担保人、被担保人、申请人各执一份。
**[担保人]**(盖章): **[被担保人]**(盖章): **[申请人]**(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