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函退回程序规定最新**
履约保函在以下情况下应予退还:
合同履约期满,履约方已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并无违约行为。 发包人单方面终止或解除合同,且履约方无过错或违约行为。 经发包人同意,履约方可将其履约责任转移给第三方,并由第三方开具保证其履行新合同的新履约保函,原履约保函可予退还。 发包人与履约方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合同,且履约方已履行了所有应履行的义务。履约方在符合履约保函退回条件的情况下,应向发包银行提交退函申请。退函申请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履约保函退回申请书,说明退函理由和依据。 合同履约完工证明材料,如竣工验收报告、付款结算凭证等。 发包人出具的同意退函函件。 如有违约情况,应提交有关的违约解释材料。发包银行收到履约方的退函申请后,应进行审核,主要审核履约方是否符合退函条件,所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
发包银行在审核过程中,如有必要,还可以向发包人或其他相关方核实情况。
发包银行审核通过后,应及时将履约保函退还给履约方。
履约保函退回的方式一般为:
直接退还给履约方。 通过邮寄或快递方式寄送至履约方指定的地址。 将履约保函划至履约方指定的账户。在以下特殊情况下,履约保函的退回程序可能有所不同:
**履约方违约的:**若因履约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合同履行不符合约定,发包人有权拒绝退还履约保函。同时,发包人可以依法要求履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履约保函有效期已届满的:**若在履约保函有效期届满前,发包人未提出异议或未收到履约方的退函申请,履约保函自动失效,发包银行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履约保函遗失或灭失的:**若履约保函遗失或灭失,履约方应及时向发包银行报告,并按照发包银行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如登报声明、申请补办等。为了确保履约保函退回顺利进行,履约方和发包方应注意以下事项:
准确掌握履约保函退回条件,如有疑问应及时咨询发包银行或其他专业人员。 及时提交履约保函退回申请,并按照发包银行要求提供齐全的材料。 注意保管履约保函原件,避免遗失或受损。 配合发包银行的审核工作,如需提供补充材料或核实相关情况,应积极配合。 确认收到履约保函退回原件后,及时检查是否存在错漏或损坏。通过以上程序,履约方可以依法依规申请并取得履约保函的退回,有效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