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保全财产申请书
申请人:[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住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
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住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继续保全被申请人所有的位于[财产所在地]的[房屋/土地/其他财产],[房屋面积/土地面积/其他财产数量],[登记证号/其他证明文件号](以下简称“系争财产”)。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案由]纠纷一案,现已诉至贵院,案号为[案件号]。为保障申请人将来生效法律文书的顺利执行,申请人于[日期]向贵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查封、冻结被申请人价值人民币[金额]的财产。贵院于[日期]作出([裁定书文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被申请人名下的系争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并于[日期]完成了保全措施的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申请人认为,目前本案[阐述继续保全的必要性,例如:尚未审结、被申请人存在转移财产的风险等],如解除保全将会导致将来生效法律文书无法执行,将严重损害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为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申请贵院继续对系争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直至本案终审判决生效之日。
此致
[法院名称]
申请人:[申请人姓名/签字]
[日期]
附:
继续保全财产申请书副本[份数]份; 原保全裁定书复印件[份数]份; [其他证据材料,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说明】
本模板仅供参考,请根据具体案情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修改和完善; 文中“[]”内的内容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申请书需打印并由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申请书需提交至有管辖权的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