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财产保全解封申请
申请人:XXX
联系方式: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致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性别,X民族,出生于XXXX年XX月XX日,住址:XXXXXXXXXXX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X,系(案件名称)一案的(申请人/被申请人,以下简称“本人”)。现就贵院于XXXX年XX月XX日作出的(案号)民事裁定书中冻结本人财产一事,特申请解除对本人名下(具体财产)的保全措施,理由如下:
**一、原财产保全措施已无必要**
(根据具体案情选择以下一项或多项理由,并进行详细阐述)
1. 本案已经过(一审/二审/再审)程序,贵院已于XXXX年XX月XX日作出(案号)民事判决书/裁定书,判决/裁定(写明判决/裁定主要内容,如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现判决书/裁定书已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申请人认为原财产保全措施已无必要继续存在,特申请解除。
2. 本人与申请人已于XXXX年XX月XX日达成和解协议,并已于XXXX年XX月XX日履行完毕和解协议约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申请人认为原财产保全措施已无必要继续存在,特申请解除。
3. 申请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提供的担保不足以保障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贵院已责令其补充担保,但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未补充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申请人认为原财产保全措施已无必要继续存在,特申请解除。
4. (其他导致财产保全措施无必要继续存在的理由)
**二、解除财产保全对本人生活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具体案情选择以下一项或多项理由,并进行详细阐述)
1. 本人名下(具体财产)是本人及其家人的唯一住房/主要生活来源,贵院冻结该财产后,已严重影响到本人及其家人的日常生活。
2. 本人名下(具体财产)是本人用于(具体用途,如经营)的必要财产,贵院冻结该财产后,已严重影响到本人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给本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3. (其他因财产保全对个人生活造成重大影响的理由)
**三、申请人已采取措施避免财产损失**
(根据具体案情选择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并进行详细阐述)
1. 本人已向贵院提供(具体担保方式及担保物),足以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2. 本人已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承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完毕。
3. 本人已将(具体财产)的(具体处置方式),所得款项已存入贵院指定的账户,以供将来执行。
4. (其他为避免财产损失采取的措施)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原财产保全措施已无继续执行的必要,且严重影响到本人的正常生活,申请人已采取积极措施避免财产损失,最大程度地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四十六条之规定,特申请贵院解除对本人名下(具体财产)的保全措施,以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