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期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住址),(身份证号)。
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住址),(身份证号)。
请求事项:
1. 请求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所有的(财产具体描述,如房产、车辆、存款等)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
2. 请求人民法院冻结被申请人在(银行名称)的银行账户(账号)内(金额)元人民币。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时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子女情况)。近年来,由于(简要说明夫妻关系破裂原因),双方感情已彻底破裂,现夫妻关系名存实亡。现申请人拟向贵院提起离婚诉讼,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所有的主要财产有:
1. (财产具体描述,如房产地址、车辆品牌型号、存款金额等)
2. (财产具体描述)
3. (财产具体描述)
(如财产情况复杂,可另附清单)
近期,申请人发现被申请人有如下(可选择一项或多项)行为:
1. 大额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具体描述,如将银行存款转移到他人名下、变卖车辆房产等)。
2. 隐匿、挥霍、变卖夫妻共同财产,(具体描述,如私自将夫妻共同存款用于赌博、偿还个人债务等)。
3. (其他可能损害申请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被申请人的上述行为,已严重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如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将会给申请人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使申请人将来离婚诉讼的判决无法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一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三十七条的规定,特此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恳请贵院予以支持!
此致
(法院名称)
申请人:(签名)
(日期)
附:
1. 结婚证复印件
2. 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及证明材料
3. 被申请人转移、隐匿、变卖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材料
4.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