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正升担保,我们为您提供法院财产保全担保,解封担保,继续执行担保,工程类所需要的银行保函,履约保函,支付保函等
行业动态
被执行的财产保全
发布时间:2024-07-19 19:38
  |  
阅读量:
## 被执行的财产保全 ### 引言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对被执行人执行民事判决、裁定或仲裁裁决前,为保证将来被执行人在履行义务时有财产可供执行而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被执行的财产保全,即对被执行人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是执行程序中一项重要的强制措施,旨在确保被执行人在履行义务时有财产可供执行,维护胜诉方的合法权益。 ### 被执行的财产保全的适用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3条的规定,被执行的财产保全适用于下列情形: - 被执行人或可能被执行人有履行法定义务能力,且拒不履行生效的判决、裁定或仲裁裁决的。 - 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或可能被执行人有转移、隐匿、毁灭其财产,以逃避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的。 - 采取保全措施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 被执行的财产保全的种类 根据财产的不同类型,被执行的财产保全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 冻结担保存款** 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和零存整取存款等。 **2. 查封、扣押动产** 查封、扣押被执行人拥有的动产,如车辆、家具、电器等。 **3. 查封、扣押不动产** 查封、扣押被执行人拥有的不动产,如房屋、土地等。 **4. 其他财产保全措施** 包括冻结股权、限制出境等其他措施,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采取何种措施。 ### 被执行的财产保全的程序 被执行的财产保全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 申请** 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证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或有逃避履行义务的行为。 **2. 审查** 人民法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 裁定**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财产保全条件的,作出财产保全裁定。 **4. 执行** 人民法院将财产保全裁定送达被执行人并依法执行。 ### 被执行的财产保全的解除 **1. 保全期限届满** 财产保全的期限一般为两年。在期限届满后,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2. 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3. 申请人撤回申请** 申请人撤回财产保全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 被执行的财产保全的责任 **1. 保全措施不当** 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措施中滥用职权,造成当事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 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 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财产保全,给被执行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 被执行人执行义务** 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后,申请人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措施。否则,申请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被执行的财产保全的实务问题 在财产保全实践中,需要注意以下实务问题: **1. 申请主体** 财产保全申请人一般为胜诉方。但如果胜诉方未及时申请财产保全,造成被执行人转移、隐匿、毁灭其财产的,负有协助义务的其他当事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2. 财产保全的范围** 财产保全的范围应当以执行标的为限,不得超过执行标的范围。 **3. 财产保全的期限** 财产保全的期限一般为两年,但如果被执行人有逃避履行义务的行为,可以延长期限。 **4. 财产保全的解除** 解除财产保全措施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得滥用职权或违法解除。 **5. 财产保全的执行** 财产保全裁定一经作出,应当立即执行。执行人员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财产保全措施的执行。 ### 结语 被执行的财产保全是执行程序中一项重要且有效的强制措施,对于保障胜诉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具有重要意义。在实践中,人民法院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公正、合理地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切实保障当事人的正当权益。同时,当事人也应当遵守法律规定,正确行使诉讼权利,保障财产保全措施的有效实施。

相关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