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诉讼中,为了防止被申请人转移、隐匿或处置财产,导致申请人即使胜诉也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申请人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诉讼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起诉前或诉讼过程中,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性措施,以保证将来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的制度。本文将详细介绍申请诉讼财产保全的格式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标题:写明“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
(二)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写明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址等信息。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写明其全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信息。 被申请人:写明被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址等信息。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写明其全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信息。(一)简要说明案件的基本情况,包括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之间存在的合同关系或其他法律关系,以及双方发生争议的事实。
(二)具体说明需要申请财产保全的事项,即需要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具体财产,包括财产的名称、数量、所在地等信息。如果财产的价值难以确定,可以申请法院进行评估。
(三)说明申请财产保全的理由,包括:
证明被申请人可能存在转移、隐匿或处置财产的行为,例如: 被申请人有转移财产的迹象,如变卖资产、转移资金等。 被申请人的经营状况恶化,资不抵债,有逃避债务的可能。 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说明不采取财产保全将可能造成申请人无法实现债权或造成其他损害,例如: 如果被申请人转移财产,申请人将无法获得赔偿。 如果被申请人处置财产,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将受到损害。(一)明确提出财产保全的请求,包括申请法院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保全措施的具体内容和范围。例如:请求法院查封被申请人名下的房产一处,地址:XX市XX区XX路XX号XX室。
(二)提供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有财产担保的,法院应当在48小时内做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提供担保的,法院应当在72小时内做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因此,建议申请人在申请财产保全的同时提供担保,以便法院及时作出裁定。担保方式包括现金、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
(一)提交能够证明申请财产保全事实和理由的证据,例如:合同、协议、欠条、付款凭证、银行流水、微信或支付宝转账记录、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
(二)列明证据的来源,例如:原件由申请人持有、复印件由XX单位提供等。
(三)如有证人,应写明证人的姓名、住所等信息。
(一)落款:写明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并加盖公章(法人或其他组织)或签名(自然人)。
(二)日期:写明申请日期。
(一)申请诉讼财产保全,应当向财产所在地或被申请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
(二)申请书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三)申请书的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四)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及时提出,避免延误时机。
(五)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申请的顺利进行。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仅为申请诉讼财产保全的一般格式和注意事项,具体操作还需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建议在申请财产保全前,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