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换被保全财产担保书是一种法律文书,用于在民事诉讼中以其他财产替换被查封或扣押的财产。当被申请执行人不能提供担保人时,可以由申请执行人或担保申请人提供该担保书。
置换被保全财产担保书应包括以下信息:
担保人的姓名和住所 被申请执行人的姓名和住所 li>被查封或扣押的财产信息(包括财产名称、数量、所在地点等) 置换财产的信息(包括财产名称、数量、所在地点等) 担保金额 担保期限 担保人的担保承诺 担保人的签名和日期兹有申请执行人[1]XXXXXXXX(以下简称“申请执行人”),住所为[2]XXXXXXXX,与被申请执行人[3]XXXXXXXX(以下简称“被申请执行人”),住所为[4]XXXXXXXX,因民事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向[5]XXXXXXXX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因执行中被申请执行人不能提供担保人,申请执行人同意以其他财产置换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并提供本担保书。
现担保人[6]XXXXXXXX(以下简称“担保人”),住所为[7]XXXXXXXX,自愿为被申请执行人提供置换被保全财产担保。
一、担保标的
被查封扣押的财产:XXXXXXXX 置换的财产:XXXXXXXX二、担保金额
担保金额为人民币XXXXXXXX元。
三、担保期限
担保期限自本担保书签订之日起至[8]XXXXXXXX年[9]XXXXXXXX日止。
四、担保人的担保承诺
担保人保证在担保期限内,被申请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如被申请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担保人将按照本担保书的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以置换财产抵偿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五、担保人的权利和义务
担保人有权检查被申请执行人在担保财产方面的行为,保证置换财产不因被申请执行人的行为而灭失、减少或者受到损害。 担保人有权要求被申请执行人提供置换财产的权属证明和价值证明。 担保人有权申请执行机构对置换财产进行查封或扣押,以确保置换财产的保全。六、其他约定
本担保自担保人签名之日起生效,对担保人产生法律约束力。 本担保一经生效,申请执行人不得再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主张权利。 本担保书履行后,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即行消灭。此致
[10]XXXXXXXX人民法院担保人:
[6]XXXXXXXX
日期:
[11]年[12]月[13]日在起草置换被保全财产担保书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担保书的格式和内容应符合法律规定。 担保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置换财产应具备足够的价值,能够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担保书应明确约定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人的担保承诺等重要内容。 担保书经担保人签名并加盖印章后方能生效。置换被保全财产担保书是民事诉讼中常用的法律文书,在起草过程中需要把握住法律要义并注重文书质量。本范本提供了置换被保全财产担保书的标准格式和内容,可以帮助用户在实际工作中快速准确地起草该类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