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财产保全函是银行在诉讼前向法院提交的申请,请求法院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保全措施通常包括冻结存款、查封不动产等。银行发送诉前财产保全函的目的是防止被申请人转移或处分财产,以保证将来能够执行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银行发送诉前财产保全函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有证据证明被申请人存在转移或处分财产的行为,或者有隐匿财产、抽逃资金等逃避债务行为的严重嫌疑; 保全措施不超过被申请人应当承担的债务数额; 申请保全不违反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银行发送诉前财产保全函的程序一般如下:
收集证据,证明被申请人有转移或处分财产的行为,或者有逃避债务的严重嫌疑;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按法院要求提交担保,以保证在财产保全措施解除后,被申请人能够得到赔偿; 法院依法审查申请是否符合条件,并裁定是否保全; 保全裁定执行后,银行可依法查询、冻结或查封被申请人的财产。银行发送诉前财产保全函有一定的风险,包括:
保全错误:如果银行无法证明被申请人有转移或处分财产的行为,或者保全的财产数额超过了被申请人应当承担的债务数额,法院可能会解除保全措施。银行可能承担赔偿责任; 损害被申请人利益:财产保全措可能会影响被申请人的正常经营和生活。如果保全错误,被申请人可能会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遭致被申请人报复:诉前财产保全函可能会激化与被申请人的矛盾,使其采取报复措施,如恶意拖欠债务、提起诉讼等。如果收到银行的诉前财产保全函,被申请人应采取以下措施:
立即聘请律师:律师可以提供法律咨询,评估保全是否合法有效,并代表被申请人与银行协商或向法院申请解除保全; 收集证据,证明自己没有转移或处分财产的意图和行为:例如,提供银行流水、购房合同、交易记录等; 向法院提供担保,避免财产被冻结或查封:担保可以是金钱、有价证券或其他资产; 必要时,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或变更保全措施:如果被申请人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保全错误或损害了自身利益,法院可能会撤销或变更保全措施。银行发送诉前财产保全函是一种保护其合法权益的措施,但同时也存在一定风险。被申请人收到保全函后,应及时聘请律师,收集证据,积极应对,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