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仲裁程序中,劳动者为防止用人单位转移、隐匿或变卖财产,从而影响劳动报酬等合法权益的实现,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争议,且未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
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期限未超过法定期限(一般为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
防止用人单位转移、隐匿或变卖财产,从而影响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实现。
财产保全的范围
劳动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劳动者的申请,对用人单位以下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银行存款、现金等可执行财产;
房产、机动车等不动产;
其他有价值的财产,如股票、债券等。
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
劳动者申请财产保全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劳动仲裁申请书;
财产保全申请书;
用人单位转移、隐匿或变卖财产的证据;
财产保全清单。
劳动仲裁委员会在收到劳动者的申请后,应当及时审查材料,并对该申请作出是否准许的裁决。裁决应当在受理财产保全申请后15日内作出。
劳动仲裁委员会采取的保全措施
劳动仲裁委员会准许财产保全申请后,可以采取以下保全措施:
冻结用人单位的银行存款;
查封、扣押用人单位的房产、机动车等);
委托律师事务所执行财产保全任务。
解除财产保全
在以下情况下,可以申请解除财产保全:
劳动者撤回劳动仲裁申请的;
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的;
财产保全措施对用人单位造成不当损害的;
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不予受理劳动仲裁申请的;
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驳回劳动仲裁申请的。
申请财产保全的注意事项
劳动者申请财产保全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及时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在受理劳动仲裁申请前或仲裁过程中均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应尽量在用人单位财产转移、隐匿或变卖之前申请。
提供充分的证据:劳动者应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有转移、隐匿或变卖财产的行为,以及保全措施的必要性。证据可以包括财务报表、银行流水、不动产登记信息等。
明确保全范围:劳动者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应明确财产保全的范围,避免造成用人单位不必要的损失。
注意保全的期限:财产保全应当有一定的期限,一般为6个月。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可以申请延长保全期限。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作出后,财产保全措施即解除。
遵守法律规定:劳动者申请财产保全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并配合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工作。不得滥用申请权,损害用人单位的合法利益。
总之,劳动仲裁中财产保全制度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劳动者在必要时可以及时申请财产保全,防止用人单位转移、隐匿或变卖财产。但需要注意的是,申请财产保全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并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