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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一次申请财产保全多人
发布时间:2024-06-04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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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一次申请财产保全多人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点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有权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对该当事人财产进行保全。财产保全不能针对自然人之外的主体,如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财产保全的对象

财产保全的对象应当是能够执行的财产,包括动产、不动产、债权、股权等。不同的财产,保全的方式不同。例如,对于动产,可以采取扣押、冻结或者查封;对于不动产,可以采取查封、冻结或者禁止处分;对于债权,可以采取冻结或者禁止转让;对于股权,可以采取冻结或者禁止转让等措施。

二、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

申请财产保全需具备以下条件:

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有具体的财产保全请求; li>有证据证明有财产转移或者隐匿等情况; 申请人已提供担保(一般是银行出具的保证函或者本人的存款证明); 债权数额明确,但尚未经过法院判决或者仲裁裁决。

三、一次申请财产保全多人的情形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对有多个债务人的债务,一次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以下情形:

连带债务 共同债务 债务人转移财产的 多个债权人共同起诉的

四、申请财产保全的手续

申请财产保全,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申请人的姓名、住所、联系方式; 被申请人的姓名、住所、联系方式; 申请保全的财产种类、数量、价值; 申请保全的理由和证据; 担保的种类、金额、方式。

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应当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保全的财产种类、数量、价值; 保全的方式; 担保的种类、金额、方式; 不准保全的理由。

五、财产保全的执行

人民法院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后,应当立即通知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处分、转移、隐匿被保全的财产,否则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六、财产保全的解除

人民法院裁定财产保全后,申请人应当在30日内提起诉讼。如果申请人在30日内没有提起诉讼,或者被申请人提供担保,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友情提醒:

申请财产保全是一项重要的诉讼措施,能够有效地防止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确保判决的执行。但是,申请财产保全也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申请人应当仔细审查自己的情况,是否符合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并按照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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