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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查封多久通知律师
发布时间:2024-06-03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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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查封多久通知律师

**简介**

财产保全查封是人民法院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对被保全的财产进行限制和控制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实施财产保全查封后,法院应及时通知被申请人以及其委托的律师到场,如果被申请人或其委托的律师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到场的,人民法院有权依法强制执行查封。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应当作出裁定。裁定书应当在执行时交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认为裁定错误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

**法院通知律师的时间**

对于财产保全查封后法院通知律师的时间,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但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在查封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通知律师到场。

**通知方式**

法院通知律师的方式一般有以下几种: 电话通知 短信通知 书面通知

其中,书面通知是最正式的通知方式,法院会将《财产保全查封裁定书》以及《通知书》送达律师事务所,或直接送达律师本人。

**律师的义务**

在收到法院的通知后,律师有以下义务: 及时与被申请人沟通,了解案情情况。 指导被申请人依法提出异议,维护其合法权益。 会同法院执行人员对查封财产进行清点、登记和保管。

**被申请人或律师不到场的后果**

如果被申请人或其委托的律师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到场的,人民法院有权依法强制执行查封。具体包括: 可以对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动产、不动产等财产进行冻结、查封和扣押。 可以限制被申请人出境、乘坐飞机和火车。 可以采取其他必要措施保证判决或者裁定的执行。

**特别提示**

被申请人或其委托的律师接到法院的通知后,应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工作,及时到场参与查封。 如果被申请人或其委托的律师对查封有异议,可以自收到《财产保全查封裁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 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应当及时了解案情,指导被申请人合法、合理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结语**

财产保全查封是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律师在其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只有律师及时介入,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才能保障诉讼的公平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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