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事裁定书诉前
财产保全之用
### 导言
民事诉讼过程中,诉前财产保全作为一种重要的
诉讼保全方式,在保护民事诉讼中的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民事裁定书在诉前财产保全中,既是申请保全的依据,也是执行保全措施的凭证,对诉讼的顺利进行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 诉前财产保全的法律依据
诉前财产保全的法律依据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1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中。根据该规定,诉前财产保全主要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
### 民事裁定书的必要性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必须以有效的民事裁定书为依托。《民事诉讼法》第101条第1款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仲裁之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并提供证据证明不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将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因此,民事裁定书不仅是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法律依据,也是执行保全措施的凭证。
### 民事裁定书的制作
民事裁定书的制作应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49条的规定,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 **裁定书名称**:标明“民事裁定书”字样。
- **当事人信息**: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住所、职业等基本信息。
- **请求事项**:写明申请人的具体请求,包括诉前财产保全的具体内容和范围。
- **事实和理由**:简要陈述申请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事实和依据。
- **裁定结果**:明确裁定的内容,是否准予申请人的财产保全请求。
- **裁判日期**:裁定书制作的日期。
- **审判人员签名或者盖章**:由承办法官或合议庭成员签名或者盖章。
### 民事裁定书的效力
民事裁定书一经送达当事人,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按照裁定书的内容执行保全措施。如当事人不执行裁定书,人民法院有权依法强制执行。
### 诉讼主体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主体为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是指对争议的标的物具有合法权益,并且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人。
### 适用范围
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
- 可能因对方当事人转移、隐匿、毁损财产而使胜诉判决无法执行的案件。
- 对方当事人怠于履行法定义务,致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可能受到损害的案件。
- 因情况紧急,需要及时采取保全措施以避免损失扩大的案件。
### 条件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 **存在需要保全的合法权益**:保全的标的物应是申请人拥有或主张权利的合法财产。
- **属于诉讼保全范围**:请求保全的标的物必须属于诉讼保全的范围,如财产、证据等。
- **存在不立即申请保全可能造成损害的紧急情况**:不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将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 **已提供担保**: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以保证在保全措施执行后,如果被申请人不存在损害申请人权益的行为,或者不具有被申请诉訟保全的条件,则申请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材料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 申请书
- 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如身份证、营业执照等)
- 证据材料(如合同、欠条、发票等)
- 保全担保(如
银行保函、抵押权等)
### 审批流程
诉前财产保全的审批流程主要包括:
1. 提出申请:利害关系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书》。
2. 受理审查:法院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审查申请人是否具备诉前财产保全的条件。
3. 作出裁定: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则裁定准予保全;认为不符合条件的,驳回申请。
4. 送达裁定书:法院将裁定书送达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5. 执行保全措施:申请人持裁定书向执行机构申请执行保全措施。
### 执行
民事裁定书送达后,即可执行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在裁定书确定的期限内持裁定书向执行机构申请执行。执行机构有义务在法院的监督下,依法执行保全措施。
### 异议
对于人民法院作出的诉前财产保全裁定,被申请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权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作出裁定的法院提出。法院应当在收到异议后30日内审查并作出裁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撤销或解除
诉前财产保全措施采取后,在以下情形下,法院可以撤销或解除财产保全:
- 申请人撤回申请的。
- 裁定有错误的。
- 申请人未在裁定书确定的期限内申请执行的。
- 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
- 其他不符合诉前财产保全条件的情形。
### 责任
诉前财产保全当事人应当善意利用诉前财产保全权利,不得滥用诉讼权利,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因申请人滥用诉讼权利而造成他人损害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总结
民事裁定书在诉前财产保全中具有重要的作用。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应当具备法定条件和材料,并按照规定的审批流程进行申请。民事裁定书送达后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按照裁定书的内容执行保全措施。对于人民法院作出的诉前财产保全裁定,当事人享有异议权。滥用诉前财产保全权利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