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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取消夫妻共同财产保全
发布时间:2024-05-29 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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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取消夫妻共同财产保全

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保全?

夫妻共同财产保全是人民法院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夫妻双方共同财产采取的一种诉讼保全措施。目的是防止一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转移、变卖或毁损共同财产,损害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取消夫妻共同财产保全的条件

夫妻双方已经和解或者撤诉的; 婚姻关系已经解除的; 共同财产分割完毕或者已对共同财产达成一致意见的; 申请人提供证据证明保全措施不必要或者证据不足的; 其他法定或司法解释规定的情形。

申请取消夫妻共同财产保全的程序

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取消夫妻共同财产保全的申请,并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 审查。 人民法院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通知对方当事人。 人民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申请人的申请,并告知对方当事人有权提供证据和提出异议。 审查证据,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审查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听取双方的意见。 裁定。 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和意见,作出是否取消夫妻共同财产保全的裁定。

需要注意的事项

夫妻共同财产保全的解除不影响人民法院对该财产的查封、扣押或冻结等处置措施。 如果夫妻共同财产在保全期间被处分或者灭失的,承担责任的一方应当按照保全财产的价值对另一方予以赔偿。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裁定的,可以申请复议或者上诉。

取消夫妻共同财产保全的案例

案例1: 原告王某起诉被告李某离婚,并申请法院保全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王某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遂对夫妻双方的房产进行了查封。 后王某与李某和解,并撤回离婚诉讼。王某遂向法院申请解除对夫妻共同财产的保全。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王某与李某已和解,撤回诉讼,夫妻共同财产的保全已经不必要,遂裁定解除对房产的查封。 案例2: 原告张某起诉被告陈某离婚,并申请法院保全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张某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遂对夫妻双方的银行卡进行了冻结。 后张某与陈某协议离婚,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张某遂向法院申请解除对银行卡的冻结。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张某与陈某已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已分割完毕,遂裁定解除对银行卡的冻结。

取消夫妻共同财产保全的法律依据

1.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2.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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