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你的姓名]
身份:[你的身份,如债权人、利害关系人]**
住所:[你的住址]**
联系方式:[你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地址]**
被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姓名]
身份:[被申请人的身份,如债务人、被告]**
住所:[被申请人的住址]**
联系方式:[被申请人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地址]**
案由:[简要说明案件的性质和请求]**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裁定对被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姓名]的工资收入进行诉前财产保全,具体保全标的如下:
每月工资收入的部分,具体金额如下:[金额] 其他应保全的财产:[列出其他需要保全的财产]**申请理由:
1. 债权有证据证明并符合法定条件: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的债权关系有以下证据证明:
借条、欠条、合同等书面凭证** 银行转账记录、消费记录等财务凭据** 证人证言、邮件、短信等其他证据**2. 存在财产转移或隐匿风险:
根据以下事实,申请人有理由相信被申请人存在转移或隐匿财产的风险:
被申请人近期有转移财产的记录,如将存款转入他人账户** 被申请人有恶意逃避债务的历史,如拒绝接听电话、躲避催收** 被申请人名下已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工资收入是被申请人赖以为生的主要财产,如果不对其进行保全,申请人可能面临丧失执行的风险。
3. 不保全将导致无法实现或难以实现债权:
如果不对被申请人的工资收入进行保全,随着时间的推移,被申请人将有机会继续转移或隐匿财产,使其失去执行力。届时,申请人将面临债权无法实现或难以实现的困境。
4. 保全符合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债权人撤销债务人转移财产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诉前保全措施。”
申请人保证:
如申请财产保全超越了被申请人承担债务的范围,申请人愿意承担赔偿责任。
请求法院:
恳请贵院依法审查申请人的申请,并迅速裁定对被申请人的工资收入予以诉前财产保全。
此致
[法院名称]
申请人: [你的姓名]
申请日期: [日期]
**附件:** 债权证明材料** 被申请人存在财产转移或隐匿风险的证据材料** 担保人保证书(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