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如果肇事司机没有能力赔偿受害者的损失,受害者可以通过财产保全的方式,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依申请人的申请,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保全,防止被申请人转移、变卖、毁损、隐匿其财产,以保证将来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因此,如果撞人不赔钱,受害者可以通过财产保全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受害者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证明; 肇事司机无力赔偿的证明; 申请财产保全的理由和请求; 被申请人的财产线索和证明; 申请人身份证明。人民法院受理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48小时内决定是否准予保全。如果人民法院准予保全,将发出财产保全裁定书。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应当立即通知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应当停止对被保全财产的处分,否则,人民法院有权采取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包括:
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 查封、扣押被申请人的动产; 禁止被申请人转让不动产; 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 采取其他必要措施。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被申请人可以申请解除财产保全。被申请人申请解除财产保全,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申请解除财产保全的理由和请求; 能够保证履行生效判决的证明; 申请人身份证明。人民法院受理解除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7日内决定是否准予解除。如果人民法院准予解除,将发出解除财产保全裁定书。人民法院解除财产保全措施后,应当立即通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可以恢复对被保全财产的处分。
财产保全措施自人民法院采取之日起生效。财产保全措施的效力自人民法院解除之日起终止。但对于已经查封、扣押的财产,人民法院解除保全措施后,仍应当持续查封、扣押,直至拍卖、变卖或发还被申请人为止。
在申请财产保全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及时,如果被申请人已经将财产转移、变卖、毁损、隐匿,将无法申请财产保全; 申请财产保全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如果证据不足,人民法院可能不予准予保全; 申请人在申请财产保全后,应当及时支付担保金,否则,人民法院可能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被申请人收到财产保全裁定书后,应当及时申请解除财产保全,如果被申请人超过期限不申请解除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人的请求,拍卖、变卖被保全的财产,并用拍卖、变卖的价款赔偿申请人的损失。通过财产保全,受害者可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肇事司机逃逸或者转移财产,导致无法赔偿损失的情况发生。因此,如果撞人不赔钱,受害者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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