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先生/女士:
根据我方申请,法院已于日前作出《XXXX年XX月XX日财产保全裁定书》,对您进行财产保全措施。特此向您发出财产保全告知书。
一、本告知书的目的是为了告知您法院所作出的上述财产保全措施,并要求您配合执行。
二、财产保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冻结您持有的各类银行存款及其他金融机构存管的资金,并立即解冻相应金额用于支付执行标的;
2.查封、扣押、保管、托管或者禁止转让、变卖您所有的房产、土地、车辆、股权等动产和不动产;
3.通知政府部门限制您的出境或者入境手续;
4.要求有关机关、单位提供相关证明、账户余额、财务报表等信息。
三、您在收到本告知书后,有以下义务:
1.必须遵守法院作出的上述财产保全措施,不得转移、隐匿及变动保全财产;
2.如有异议,必须及时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3.如您不服本告知书内容或者执行措施,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异议。
四、若您未按照本告知书的规定履行义务,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请您收到本告知书后,立即切实履行相应的义务,以免给您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和困扰。
特此敬告!
XX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