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履约保函是工程建设活动中担保工程承包人履约的一种担保方式,也是泉州市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环节。本文将对泉州工程履约保函的规定进行详细解读,为工程承包人和担保机构提供清晰的指引。
泉州工程履约保函适用于泉州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经依法批准的土木工程、安装工程和其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活动。
泉州工程履约保函的担保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具有依法经营银行业、保险业和从事担保业务的资格; 在泉州设立营业机构或分支机构; 具备与其担保业务相适应的经济实力和风险控制能力。泉州工程履约保函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投标保函; 合同履约保函; 工程保修保函。投标保函是工程承包人在参加投标时向招标人提交的,以保证其投标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投标保函的金额一般为投标金额的2%~5%。
合同履約保函是工程承包人在中标后向建设单位提交的,以保證其履行工程合同約定事項。合同履約保函的金額一般為工程合同金額的10%~20%。
工程保修保函是工程承包人在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向建设单位提交的,以保证其对工程质量承担保修义务。工程保修保函的金额一般为工程合同金额的5%~10%。
工程履约保函可以采用以下方式提交:
保函正本; 保函复印件加盖担保机构公章; 通过电子保函系统提交。工程履约保函的有效期与工程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有关,一般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投标保函的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 合同履約保函的有效期不得少於工程合同的履約期以及缺陷責任期; 工程保修保函的有效期不得少於工程質量保修期。工程履约保函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解除:
招标人不授予工程承包人中标通知书; 工程合同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 工程项目取消或终止; 工程承包人已经全面履行了合同义务。工程履約保函是一份獨立的、與主合同分開的法律文件。一旦担保机构出具保函,則其對建設單位負有獨立的法定义务。建設單位在法定情形下可以向担保机构请求支付保函金额。
建设单位在以下情况下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履约保函:
工程承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约; 工程承包人未按照规定验收工程成果; 工程承包人在保修期内未履行保修义务。建设单位向担保机构提起履约保函索赔诉讼的时效,从建设单位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工程承包人违约之日起开始计算,最长不得超过保函有效期满后1年。
具体关于泉州工程履约保函的规定,请参阅以下文件:
泉州市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规定 泉州市地方工程建设标准定额 泉州市工程建设概预算编制办法工程履约保函是保障工程建设合同履行的重要手段。建设单位、工程承包人和担保机构应当共同遵守泉州关于工程履约保函的规定,切实发挥工程履约保函的担保作用,促进泉州工程建设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