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概则**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项目名称】的履约担保招标,采购人【采购单位名称】依法组织采购。
**2. 招标范围**
本项目履约担保范围包括:工程施工合同(简称“主合同”)下列事项的履约保证:
合同履约 工程保修 其他经采购人和我单位协商一致的事项**3. 履约担保方式**
履约担保应采取以下方式之一:
银行保函 保险保函 其他经采购人认可的担保方式**4. 履约担保金额**
履约担保金额为工程合同标的价的【百分比】%,即人民币【金额】元。
**5. 履约担保期限**
履约担保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保修期满止。
**6. 履约担 bảo 函申请**
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天数】日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担保单位名称】提出履约担保申请。
**7. 履约担保函内容**
履约担保函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担保单位名称和地址 担保名称和编号 主合同编号 中标人名称和地址 采购人名称和地址 被担保事项 担保金额 担保期限 担保责任 担保方式 履约担 bảo 回函 担保单位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8. 履约担保函提交**
中标人应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天数】日内将履约担保函原件交送采购人。
**9. 履约担保函审查**
采购人收到履约担保函后,应及时对担保函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由采购人在履约担保函上加盖“审查合格”章并回函中标人;审查不合格的,采购人应书面说明原因并限期中标人改正。
**10. 履约担保函退还**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修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向担保单位办理履约担保退保手续。
**11. 履约担保的代位追偿**
在下列情况下,采购人有权要求担保单位在履约担保范围内承担代位追偿责任:
中标人违反主合同约定,未按期履约的 中标人逾期交付工程验收或交付不合格工程的 中标人在保修期内未能履行保修责任的 其他经采购人和我单位协商一致的履约违约行为**12. 争议解决**
因履约担保引起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 其他**
本招标文件中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主合同约定执行。
1. 履约担保函示范文本
2. 履约担保函审查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