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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保函是抵押还是保证
发布时间:2024-10-02 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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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保函是抵押还是保证

银行保函是国际贸易中经常使用的信用担保工具,是开立银行(保证行)应申请人(债务人)的要求,向受益人(债权人)出具的一种独立于申请人在基础合同项下的义务之外的担保。由于银行保函的用途广泛,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对其性质的认定,历来存在争议,主要观点集中于抵押和保证两种。

抵押说

抵押说认为,银行保函是银行以其财产作为担保,为债务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的一种抵押物。该学说主要基于以下理由:

银行保函的独立性。银行保函是开立银行独立于基础合同和债务人向受益人做出的一种担保,不受基础合同和债务人抗辩的影响。 银行保函的无条件性。银行保函一般都采用无条件格式,只要受益人按照保函条款要求提出索赔,开立银行必须按保函条款足额支付,不受任何条件限制。 银行保函的优先受偿性。在债务人无力清偿债务时,开立银行享有优先于一般债权人的受偿权。

保证说

保证说认为,银行保函是银行为债务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的一种保证行为。该学说主要基于以下理由:

银行保函的从属性。银行保函与基础合同有紧密的联系,其担保范围仅限于基础合同项下债务人的债务履行,一旦基础合同解除或债务人全面履行债务,银行保函即告终止。 银行保函的间接性。银行保函并非直接向债务人提供担保,而是向受益人提供担保,受益人只有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才能向开立银行行使权利。 银行保函的追索性。在开立银行履行保函义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抵押说与保证说的评析

对于银行保函究竟是抵押还是保证,目前尚未有定论。抵押说和保证说各有依据,在实践中,不同的司法管辖区对此有不同的认定。

在我国,最高人民法院于2018年发布的《关于审理银行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将银行保函认定为保证。该规定明确指出:“银行保函是开立银行独立于基础合同向受益人作出的一种保证”,“开立银行向受益人支付款项后,取得对债务人的追索权”。这一规定统一了我国司法实践中的认识,为银行保函纠纷的审理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将银行保函认定为抵押还是保证,都无法完全涵盖其法律特征。银行保函是一种独特的信用担保工具,在实践中应结合具体情况,灵活运用法律原则和规则予以认定和适用。

影响银行保函性质认定的因素

影响银行保函性质认定的因素包括:

保函条款。不同的保函条款可能会影响保函的性质认定。 司法管辖区。不同司法管辖区可能采取不同的法律原则和规则对银行保函进行认定。 特定交易目的。银行保函的性质也受特定交易目的的影响。

因此,在对银行保函进行性质认定时,应综合考虑以上因素,以准确把握其法律属性,为相关的法律适用和纠纷解决提供基础。

结论

银行保函是抵押还是保证,是一个复杂且有争议的问题。不同司法管辖区和不同情况下的银行保函可能具有不同的性质。在我国,银行保函已被认定为保证,但在具体适用中,应结合实际情况,灵活运用相关法律原则和规则,以实现公平和合理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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