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决定》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农民工工资银行保函样本。
第一条 定义
本保函中,下列术语的含义如下:
(一)保函:指由银行按照本样本格式出具的,保证招标人、承包人按约定支付农民工工资及相关费用的书面担保文件。
(二)招标人:指通过法定程序取得建设项目建设权,组织实施建设项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承包人:指通过法定程序取得工程施工合同,承担工程施工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四)农民工:指在招标人、承包人组织实施的工程项目中从事建筑、安装、装修等作业的农民合同工、劳务派遣人员。
第二条 保函出具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招标人、承包人可以向银行申请出具保函:
1. 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履约能力;
2. 已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 已提供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
(二)申请出具保函时,招标人、承包人应当向银行提交以下材料:
1. 保函申请书;
2. 工程施工合同;
3. 农民工工资支付计划;
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决定》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见证机关的见证文件;
5. 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协议。
(三)经银行审核,符合出具保函条件的,银行与招标人、承包人签订担保合同,出具保函。
第三条 保函内容
保函应当载明以下主要内容:
(一)保函名称;
(二)保函编号;
(三)出具保函的银行名称;
(四)受益人名称;
(五)承保金额;
(六)保函有效期限;
(七)保函格式文本;
(八)银行签章。
第四条 保函金额
保函金额按照招标人、承包人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价款的5%计算。
第五条 保函有效期
保函的有效期自保函出具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第六条 保函履约
(一)招标人、承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农民工工资及相关费用的,银行应当按照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
(二)银行履行担保责任后,有权向招标人、承包人追偿保函金额和利息。
第七条 担保协议的解除
(一)下列情形之一,担保协议解除:
1. 农民工工资及相关费用已全部支付;
2. 本保函到期;
3. 保函被撤销;
4. 保函被法院依法判决无效。
(二)担保协议解除后,银行出具保函解除通知书。
第八条 法律责任
(一)招标人、承包人未按约定的用途和期限使用保函的,银行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银行违反本保函规定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 附则
(一)本保函样本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
(二)本保函样本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