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建设工程顺利完工,发包单位通常要求承包单位提供履约保函。履约保函金额一般为合同价的10%,在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返还承包单位。然而,这一金额对于承包单位来说负担较重,可能会影响其资金链运转和正常施工。因此,有必要研究建设期履约保函降低的策略。
加强合同管理,明确履约责任
发包单位应加强合同管理,在合同条款中明确承包单位的履约责任,杜绝偷工减料、拖延工期等违约行为。同时,制定严格的竣工验收标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验收要求。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可以降低发包单位对履约保函的依赖,为降低保函金额创造条件。
建立信用评价体系,考核承包单位履约能力
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对承包单位的履约能力进行全方位评估。通过考察承包单位的工程业绩、技术水平、资金实力、管理能力等指标,评定其履约信用等级。信用等级高的承包单位,可以享受更低的履约保函金额。
实施工程进度分阶段验收,分期返还保函
将工程进度分阶段验收,在每个阶段验收完成后,分期返还相应比例的履约保函。这样可以减轻承包单位的资金压力,使其有更多的资金投入到后续施工中。同时,分阶段验收也有助于发包单位及时发现工程问题,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采用其他方式替代履约保函,分散风险
除了履约保函,还可以采用其他方式分散履约风险,如:
1. 政府担保:由政府机构为承包单位提供担保,降低发包单位对履约保函的依赖;
2. 银行保理:承包单位将工程款项收取权转让给银行,由银行向发包单位提供保理,降低承包单位的资金风险;
3. 商业保险:承包单位购买履约保险,在出现违约时,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完善法律法规,规范履约保函管理
完善法律法规,明确履约保函的性质、范围、权利义务等,规范履约保函管理。通过立法手段,遏制履约保函过度使用,防止恶意索取保函,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综上所述,建设期履约保函降低是一项综合性措施,需要发包单位、承包单位、政府部门等多方共同努力。通过加强合同管理、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实施分阶段验收、寻求替代方式、完善法律法规等措施,可以有效降低履约保函金额,保障工程顺利进行,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