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县工程履约担保是为保障项目建设资金及相关工程履约行为顺利进行而出具的担保措施。该担保流程涉及多方主体,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承包商、担保机构和监理机构等。为了确保工程履约担保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延长县制定了以下履约担保流程:
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招标前,应根据《工程履约担保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拟参与担保的机构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担保机构是否具备有效的经营许可证、良好的资信状况、充足的履约担保能力等条件。
中标的施工单位应与担保机构签订《工程履约担保协议》。协议中应明确担保的金额、范围、期限、担保费率、担保责任及免责条款等内容。
施工单位将签订的《工程履约担保协议》报建设单位审核。建设单位审核无误后,施工单位凭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保函向建设单位提交履约担保。
建设单位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履约保函后,应认真核对保函内容是否与《工程履约担保协议》相符,并妥善保管履约保函。
在履约期间,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机构等应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加强履约监管,确保工程按时、按质、按标准完成。
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可向担保机构提出解除担保的申请。经担保机构审核无误后,可提前释放履约保函。
当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且建设单位未发现任何质量问题后,建设单位可向担保机构提出全额释放担保的申请。经担保机构审核无误后,可全额释放履约保函。
在履约期间,若施工单位出现违约行为,造成建设单位损失的,建设单位可凭履约保函向担保机构追偿。担保机构应及时履行担保责任,赔偿建设单位的损失。
通过严格执行延长县工程履约担保流程,可以有效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避免和化解工程履约纠纷,维护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担保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地方工程建设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