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统一银行保函文本,提高银行保函的公信力和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银行保函办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我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行银行保函样板。本行开立银行保函时,应使用本行统一的银行保函文本,并加盖本行银行保函专用章。银行保函专用章由省分行统一制发,各支行、分理处在使用银行保函专用章时,应严格遵守《银行保函专用章管理规定》。
银行保函是我行依据客户申请,保证在指定的期限内为指定的受益人履行一定义务的一种信用支持工具。银行保函业务是我行中间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行向客户提供信用担保服务的一种重要方式。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银行保函业务也得到了快速发展,在我国经济活动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银行保函具有简便、快捷、高效等特点,已成为我国经济活动中广泛使用的信用担保工具。银行保函业务的健康发展,对于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提高我国经济运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为促进银行保函业务的健康发展,我行制定了银行保函业务管理办法,对银行保函业务进行了规范和管理。我行银行保函业务的管理遵循合法、安全、高效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加强风险管理,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银行保函专用章)
银行保函
编号:
开立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千阳县支行(以下简称开立行)
申请人: (以下简称申请人)
受益人: (以下简称受益人)
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开立行为申请人开立本保函,兹保证如下:
1.开立行保证申请人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履行其与受益人签订的编号为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2.如申请人未履行或未能如约履行上述合同项下的义务,开立行将无条件承担担保责任,在收到受益人出具的书面索赔要求后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支付本保函项下金额为的款项。
3.本保函的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4.本保函为不可撤销保函,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不受申请人与受益人之间任何协议或争议的影响。
5.本保函项下的所有款项,应通过开立行在下列账户中向受益人支付:
账户名称:
账 号:
6.本保函所涉任何争议,由开立行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7.本保函正本一式 份,申请人、受益人、开立行各持 份。
开立行(公章):
年 月 日
1.银行保函释义:银行保函是银行应客户申请,根据客户与受益人达成的约定或法律规定,以书面形式向受益人作出的履行一定义务的担保。银行保函是银行向客户提供的信用担保服务,是银行中间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2.银行保函的分类:银行保函可以分为保证保函和见索即付保函。保证保函是指银行保证申请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合同义务,如果申请人未能履行合同义务,银行将承担担保责任。见索即付保函是指银行保证在受益人提出索赔要求时,银行将无条件向受益人支付保函金额,不对申请人履行合同义务进行审查。
3.银行保函的当事人:银行保函的当事人包括开立行、申请人和受益人。开立行是指开立银行保函的银行;申请人是指向银行申请开立银行保函的客户;受益人是指银行保函的受益人,通常为申请人的交易对手。
4.银行保函的风险:银行保函业务具有较高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等。银行在开展银行保函业务时,应加强风险管理,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银行的合法权益。
1.客户提出申请:客户向银行提出开立银行保函的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2.银行审核:银行对客户的申请进行审核,包括对客户的资信状况、业务背景等进行审查。
3.银行决定:银行根据审核结果,决定是否开立银行保函。
4.开立银行保函:银行与客户签订银行保函协议,开立银行保函。
5.银行保函生效:银行保函自银行和客户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银行保函变更:银行保函生效后,银行和客户可以协商对银行保函进行变更。
7.银行保函终止:银行保函在下列情况下终止:银行保函到期;银行保函目的已经实现;银行保函被撤销。
8.银行保函争议解决:银行保函发生争议时,银行和客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银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银行保函业务的管理机构:银行保函业务由省分行银行部负责管理,各支行、分理处应严格遵守省分行的有关规定开展银行保函业务。
2.银行保函业务的内部控制:银行保函业务应严格遵守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风险管理,防范金融风险。
3.银行保函业务的会计核算:银行保函业务的会计核算应遵守《银行会计核算办法》等有关规定。
4.银行保函业务的档案管理:银行保函业务的档案管理应遵守《银行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5.银行保函业务的风险管理:银行保函业务具有较高的风险,银行应加强风险管理,防范金融风险。银行在开展银行保函业务时,应加强对客户的资信调查,严格把控业务风险;银行应建立健全银行保函业务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对银行保函业务的监测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化解风险。
本行银行保函业务的开展,应严格遵守本行银行保函业务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加强风险管理,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银行的合法权益,促进银行保函业务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