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投标保函收费标准最新文件
为规范银行投标保函业务,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招投标活动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文件,明确银行投标保函收费标准。
一、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的投标保函业务(以下简称“投标保函”)。
二、收费原则
银行投标保函收费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银行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收费,不得违规收费。
(二)公开透明原则。银行应通过营业场所公示、网站公示等方式,公开投标保函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接受社会监督。
(三)公平合理原则。银行应根据投标保函业务的风险程度、服务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收费标准,不得利用优势地位进行不正当竞争。
(四)诚实信用原则。银行与申请人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在协议中载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等内容。
三、收费项目
银行投标保函收费项目主要包括:
(一)保函手续费。指银行对开立、修改、撤销投标保函等手续进行审核、办理而收取的费用。
(二)保函担保费。指银行根据投标保函金额和担保期限,按照一定的费率收取的费用。
四、收费标准
(一)保函手续费
1. 开立投标保函手续费:每笔不超过人民币 元;
2. 修改投标保函手续费:每笔不超过人民币 元;
3. 撤销投标保函手续费:每笔不超过人民币 元。
(二)保函担保费
1. 保函担保费率:年费率不超过 %。
2. 担保期限不足一年的,按实际天数计算担保费,计算公式为:
担保费 = 保函金额 × 担保费率 × 实际天数 ÷ 360
(三)其他事项
1. 银行可根据客户的信用状况、合作关系等因素,在上述收费标准范围内,给予一定的优惠。
2. 银行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不得收取本文件规定以外的其他费用。
五、附则
(一)本文件由 负责解释。
(二)本文件自 年 月 日起施行。此前相关规定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