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院财产保全服务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为及时有效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对被申请人可能转移、隐匿、变卖、毁损的财产或可能灭失的证据,依法采取限制处分的强制措施。这项制度是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也是维护司法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必要措施。
为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提升司法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近年来,一中院不断完善财产保全制度机制,创新财产保全服务举措,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规范的财产保全服务,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完善制度机制,夯实财产保全工作基础
健全完善的制度机制是财产保全工作顺利开展的根本保障。一中院高度重视财产保全制度建设,注重将司法实践经验上升为制度规范,不断健全完善财产保全工作机制,为财产保全工作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一)制定完善财产保全制度规范。为进一步规范财产保全工作,保证财产保全工作依法、有序、高效开展,一中院制定了《关于财产保全案件办理的若干规定(试行)》,从案件受理、审查、实施、解除、责任追究等方面对财产保全工作作出了明确具体规定,细化了财产保全的操作规程,为财产保全案件办理提供了制度遵循。
(二)建立财产保全快速办理通道。为最大限度压缩财产保全办理时间,提高财产保全效率,一中院建立了财产保全案件快速办理通道,对案情 clear、事实清楚、符合法律规定的财产保全申请,在收到申请后24小时内作出裁定。对于情况紧急的,可以边审查边调查,并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创新服务举措,提升财产保全工作质效
为满足群众对财产保全的多样化需求,一中院不断创新财产保全服务举措,努力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财产保全服务,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
(一)推行财产保全“线上办”。为方便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一中院积极推进财产保全网上申请、网上审查、网上办理。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移动微法院等线上渠道提交财产保全申请,并在线查询案件办理进度,实现财产保全“零跑腿”。
(二)探索财产保全“一站式”服务。为进一步优化财产保全服务流程,一中院积极探索财产保全“一站式”服务,设立专门的财产保全服务窗口,为当事人提供财产保全申请、咨询、缴纳保全费等一站式服务,方便当事人办理相关手续。
(三)加强财产保全信息化建设。为提高财产保全工作效率,一中院不断加强财产保全信息化建设,建立了财产保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财产保全案件信息网上流转、网上审批、网上监管,有效提升了财产保全工作效率。
三、强化队伍建设,提升财产保全工作水平
高素质的队伍是高质量完成财产保全工作的根本保障。一中院高度重视财产保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对财产保全队伍的教育培训,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财产保全队伍。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一中院定期组织财产保全体法官干警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规党纪,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加强业务知识培训。一中院定期组织财产保全体法官干警开展业务知识培训,邀请专家学者和上级法院法官授课,讲解财产保全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业务知识,有效提高了法官干警的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
(三)加强廉政警示教育。一中院定期组织财产保全体法官干警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廉政谈话,教育引导法官干警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财产保全工作事关当事人合法权益、社会公平正义和司法公信力。一中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财产保全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不断完善财产保全制度机制,创新财产保全工作方法,提升财产保全工作水平,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财产保全服务,努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