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法院谈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保障胜诉权益实现的重要制度,在民商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为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有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昌吉州两级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强化财产保全工作力度,努力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 昌吉法院财产保全工作情况
近年来,昌吉州两级法院高度重视财产保全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大财产保全工作力度,及时为当事人提供司法保障,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22年以来,共受理财产保全申请13850件,同比上升34.86%;采取财产保全措施13564件,同比上升36.27%;冻结金额111.35亿元,实际冻结金额20.75亿元,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十亿元。
二、 昌吉法院财产保全工作的特点
昌吉州两级法院在财产保全工作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形成了以下几个特点:
(一)坚持规范化,确保程序合法
昌吉州两级法院始终将规范财产保全行为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进行审查,确保财产保全工作依法依规、快速高效。对于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于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依法作出不予保全裁定,并向当事人释明理由。同时,为最大限度压缩办理时间,昌吉州两级法院均开设了财产保全绿色通道,对情况紧急的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办理,确保财产保全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二)坚持便捷化,满足群众需求
为进一步方便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昌吉州两级法院积极推行财产保全线上线下融合办理模式。当事人可以通过线上方式,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移动微法院等平台提交申请,也可以选择线下方式到法院窗口提交书面申请。同时,对于情况紧急的,还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进行申请,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对财产保全的司法需求。
(三)坚持多元化,提升工作质效
为降低财产保全成本,昌吉州两级法院积极探索财产保全方式的多元化,在采取传统财产保全方式的同时,积极推行“活封活扣”、以物抵债等方式,有效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减轻了当事人的经济负担,最大限度地减少了财产保全对被申请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三、 典型案例
案例一:申请人马某与被申请人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马某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法院审查后认为,马某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遂于当日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冻结了被申请人李某名下的银行存款300万元。后李某主动与马某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了还款义务。本案中,法院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有效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纠纷的化解。
案例二:申请人张某与被申请人王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张某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法院审查后认为,张某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但如果冻结被申请人王某的银行账户,将会影响其公司的正常经营,遂决定对被申请人王某名下的一处房产采取查封措施。本案中,法院在依法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同时,充分考虑到了被申请人的实际情况,最大限度地减少了财产保全对被申请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 工作展望
财产保全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司法公信力的提升。下一步,昌吉州两级法院将继续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断强化财产保全工作力度,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持续强化服务保障意识。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认识财产保全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二是继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和载体,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加大对财产保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对财产保全的认识,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三是不断提升信息化水平。积极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深化应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移动微法院等平台,进一步拓宽财产保全申请渠道,实现财产保全“一网通办”,不断提升财产保全工作效率。
四是努力构建多元共治格局。积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财产保全协作机制,形成财产保全工作合力,共同维护司法权威,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