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争议财产保全
摘要: 在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中,劳动者作为相对弱势的一方,其合法权益容易受到损害,特别是涉及工资、经济补偿等财产权益时,更需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保障。劳动人事争议财产保全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诉讼保障制度,能够在争议解决前及时采取措施控制、冻结相关财产,防止当事人转移、隐匿财产,为最终实现胜诉权益提供保障。本文将对劳动人事争议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申请程序、审查标准、担保责任等方面进行阐述,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分析,以期为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提供参考。
关键词: 劳动人事争议;财产保全;适用条件;审查标准;担保责任
一、劳动人事争议财产保全概述
劳动人事争议财产保全是指在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为防止当事人转移、隐匿、毁损财产,对与争议案件有关的财产采取的强制性控制措施。其目的是为了保障将来生效的判决、裁定能够得到顺利执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切实实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一条对财产保全制度进行了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九条至一百零二条对财产保全的申请和审查等程序性问题作了进一步的规定。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五条也明确规定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可以适用财产保全制度。
二、劳动人事争议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
劳动人事争议财产保全的适用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申请主体必须是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当事人。即提出申请的必须是劳动者或用人单位,案外人无权提出申请。
(二)必须有明确的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是指财产保全的对象,通常是用人单位,但也可能是其他与争议案件有关的第三方。
(三)必须有明确的申请保全的财产标的。申请保全的财产必须是与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有关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经济补偿、赔偿金、社会保险费等。
(四)必须有事实表明,不及时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或使判决、裁定难以执行。这是申请财产保全的关键条件,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其主张,例如被申请人存在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可能性等。
三、劳动人事争议财产保全的申请程序
劳动者或用人单位认为符合财产保全适用条件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申请财产保全应当提交书面申请书或者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当场记录笔录。财产保全申请书应当写明以下内容:
(一)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
(二)申请保全的财产状况、数量、价值、存放地点等信息;
(三)申请保全的理由、事实和证据;
(四)采取保全措施的请求;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请人应当提供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流水等,证明其主张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四、劳动人事争议财产保全的审查标准
人民法院收到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48小时内进行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作出裁定。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申请人是否具备申请主体资格;
(二)申请保全的财产是否属于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相关的财产;
(三)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材料是否足以证明不及时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或使判决、裁定难以执行;
(四)申请人是否提供了相应的担保。
人民法院认为符合财产保全条件的,应当作出裁定,同意采取财产保全,并立即开始执行。反之,则应当作出裁定,驳回申请。财产保全的期限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一般不超过一年。
五、劳动人事争议财产保全的担保责任
为了防止申请人滥用财产保全制度,法律规定申请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需要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的形式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以及担保公司担保等。如果申请人败诉或者被确认滥用财产保全,其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案例分析
案例:张某与某公司发生劳动争议,张某主张公司拖欠其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共计10万元。张某担心公司转移财产,遂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公司银行账户10万元。法院经审查认为,张某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遂裁定冻结公司银行账户10万元。
分析:在本案中,张某作为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有权申请财产保全;被申请人为与案件有关的用人单位;申请保全的财产为与案件有关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同时,张某提供了公司拖欠工资的证据,证明了不及时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因此,法院支持了张某的财产保全申请。
七、结语
劳动人事争议财产保全制度对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胜诉权益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劳动者在遇到用人单位可能存在转移、隐匿财产,逃避履行义务的情况时,可以依法申请财产保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当然,劳动者也要注意收集和提供充分的证据,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申请财产保全,以确保申请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