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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申请费发票怎么写
发布时间:2024-08-30 0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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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产保全申请费发票怎么写

在涉及经济纠纷的诉讼活动中,为防止当事人转移、隐匿财产,损害对方利益,申请财产保全成为一项重要举措。而申请财产保全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缴费后获得相应的费用发票。那么,财产保全申请费发票究竟应该如何开具呢?本文将对此进行详细解读。

**一、 财产保全申请费用的缴纳主体和收款单位**

财产保全申请费的缴纳主体是申请财产保全的一方当事人,即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的原告或申请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财产保全申请费由人民法院收取,最终上缴国库。因此,财产保全申请费发票的收款单位应为受理该案件的人民法院。

**二、 财产保全申请费发票的内容和要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附件3《财政票据式样及填开要求》的规定,财产保全申请费发票属于财政票据中的“诉讼费收据”,其内容和要素应包括以下内容:

1. **票据名称**: 应为“诉讼费收据”。

2. **票据代码和号码**: 每个财政票据都有唯一的代码和号码,用于识别和查询。

3. **填发日期**: 即开具发票的日期,应为实际缴纳费用的日期。

4. **收款单位**: 应为受理该案件的人民法院全称。

5. **缴款人**: 应为申请财产保全的当事人名称,包括个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6. **案由**: 应简要概括案件的纠纷类型,例如“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等。

7. **案号**: 应填写该案件在人民法院立案后的唯一编号。

8. **款项**: 应列明收取的具体费用项目和金额,例如“财产保全申请费”。

9. **合计金额**: 应为各项费用的总和,并用大写数字表示。

10. **收款人**: 应为经办人姓名,并加盖经办人名章。

11. **财务专用章**: 应加盖人民法院的财务专用章。

**三、 财产保全申请费发票开具的注意事项**

1. **使用规范的票据**: 财产保全申请费发票属于财政票据,必须使用国家规定的统一票据,不得自行打印或使用其他票据替代。

2. **内容填写完整准确**: 发票的各项内容必须真实、完整、准确,不得涂改、撕毁。金额应清晰、准确,不得使用简称或俗称。

3. **加盖有效印章**: 发票上应加盖收款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和经办人名章,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4. **妥善保管发票**: 财产保全申请费发票是重要的财务凭证,应妥善保管,防止遗失或损毁。

**四、 财产保全申请费发票的常见问题**

1. **发票丢失怎么办?**

如果财产保全申请费发票不慎丢失,应及时向原开具发票的人民法院申请补开。申请补开发票时,需提供缴费证明等相关材料。

2. **发票内容错误怎么办?**

如果发现财产保全申请费发票内容有误,应及时向原开具发票的人民法院申请更正。申请更正发票时,需提供原发票和相关证明材料。

**五、 结语**

财产保全申请费发票是缴纳财产保全申请费用的重要凭证,对于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规范诉讼程序具有重要意义。当事人应了解财产保全申请费发票的开具规范和注意事项,妥善保管发票,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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