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书样本
(适用申请财产保全提供)
案号:[××法院][××年度][××字]第××号
申请人:[申请人全称],住所地:[申请人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职务],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担保人:[担保人全称],住所地:[担保人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职务],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申请人在贵院诉[被申请人全称]一案,请求贵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申请人自愿提供担保,并由担保人对本案的财产保全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一、担保范围**
本担保范围包括因申请财产保全错误,导致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全称]遭受的如下损失:
1.财产被查封、冻结、扣押、出售期间产生的合理保管费用;
2.财产被查封、冻结、扣押、出售期间贬值的损失;
3.因财产被查封、冻结、扣押、出售等造成的其他财产损失;
4.因申请财产保全给被申请人造成的直接损失;
5.被申请人为维护其合法权益而支付的律师费、交通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
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申请人承担的其他合理损失。
**二、担保方式**
[以下四种担保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一种或多种组合]
(一)保证
担保人[担保人全称]自愿为申请人[申请人全称]在贵院的[案件名称]一案中申请诉讼财产保全提供保证,保证期间为[期间]。在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 ]日内,若申请人未向贵院提供其他担保方式,担保人将根据贵院的裁定,在担保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抵押
为担保本保全担保书项下申请人[申请人全称]的全部债务,担保人[担保人全称]以其合法拥有的位于[抵押物地址],所有权证号为[证书号码]的[抵押物名称](以下简称“抵押物”),抵押给贵院。
(三)质押
为担保本保全担保书项下申请人[申请人全称]的全部债务,担保人[担保人全称]以其合法拥有的[质押物名称],价值人民币[金额]元(大写:[金额大写])出质给贵院。
(四)其他可以提供担保的财产
为担保本保全担保书项下申请人[申请人全称]的全部债务,担保人[担保人全称]以其合法拥有的[其他财产]提供担保。
**三、担保期间**
自贵院作出财产保全裁定之日起至以下时间止:
1. 申请人[申请人全称]最终撤回财产保全申请或者贵院解除财产保全措施之日;
2. 申请人[申请人全称]败诉,且终审判决生效之日;
3. 其他情形下,法律规定担保责任消灭之日。
**四、其他事项**
1. 申请人和担保人均确认已阅读并完全理解本担保书的全部内容,并承诺对本担保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本担保书一经签署立即生效。
3. 本担保书正本一式两份,由申请人和担保人各执一份,并提交贵院一份,经贵院审核后生效。
申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日期]
担保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