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中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期间,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变卖、隐匿财产,而采取的强制措施,以保障申请人诉讼请求得以实现。
### 二、诉中财产保全诉讼费的性质诉中财产保全诉讼费是指申请人申请诉中财产保全时应当向人民法院缴纳的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诉中财产保全诉讼费属于案件受理费的组成部分,由申请人承担。其性质属于国家司法管理费用的一种。
### 三、诉中财产保全诉讼费的标准诉中财产保全诉讼费的标准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规定。现行标准为,按照保全标的物价值的0.5%至2%计收,不足100元的,按100元计收。最高不得超过一次保全申请的受理费标准。
对于保全标的物价值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适当确定。
### 四、诉中财产保全诉讼费的交纳期限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诉中财产保全时,同时预交诉中财产保全诉讼费。人民法院在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三日内决定是否准予保全。如果决定准予保全,申请人应当在收到人民法院准予保全裁定书后十日内补齐诉中财产保全诉讼费。未按期交纳诉讼费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驳回申请人的保全申请。
### 五、诉中财产保全诉讼费的减免对于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以申请减免诉中财产保全诉讼费: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缓刑考验期内,或者被判处管制的罪犯;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烈士、现役军人及其家属;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残疾儿童;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妇女;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老年人;或者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四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的勤工俭学的在校学生。 ### 六、诉中财产保全诉讼费的退还下列情形诉中财产保全诉讼费应当退还:
人民法院驳回保全申请的; 人民法院裁定解除财产保全的; 申请撤回申请且人民法院已受理的; 人民法院撤销保全裁定的; 裁定变更保全措施,不需要承担诉讼费用的; 财产保全所需要的费用已由被申请人承担;或者诉讼费用由国家承担; 执行案件和申请费减免的案件。 ### 七、诉中财产保全诉讼费的执行申请人未按期交纳诉中财产保全诉讼费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驳回保全申请。被申请人未按期交纳诉中财产保全所需要的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解除财产保全。
对拒不交纳诉讼费的当事人,人民法院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拒不交纳诉讼费的投诉,经审查属实的,应当强制执行。
### 八、诉中财产保全诉讼费的争议诉中财产保全诉讼费的争议主要包括:
诉中财产保全诉讼费的标准是否合理; 是否应当对申请诉中财产保全的当事人减免诉讼费; 解除诉中财产保全后,是否应当退还诉中财产保全诉讼费; 申请诉中财产保全的当事人未按期交纳诉讼费的处理方式。 ### 九、结论诉中财产保全诉讼费作为诉讼费的一部分,对于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具有重要意义。在适用诉中财产保全诉讼费时,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既要保证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又要维护司法秩序,促进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