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言
在诉讼过程中,为防止当事人转移、隐匿、变卖财产,损害对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以保障将来生效判决的顺利执行。财产保全措施的形式多样,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每种措施都有其适用对象和法律程序。本文将结合图片,详细介绍诉讼财产保全的常见形式和注意事项。
## 一、查封
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特定的财产,暂时禁止其转让和处分的行为。查封主要适用于不动产、动产和权利。
**1. 不动产查封**
法院会派员到不动产所在地张贴查封公告,并在不动产登记簿上进行查封登记,禁止被申请人对该不动产进行买卖、出租、抵押等处分行为。
**2. 动产查封**
法院对动产进行查封,通常会粘贴封条,加盖法院印章,并登记造册,禁止被申请人擅自移动、使用、转让该动产。
**3. 权利查封**
权利查封是指法院对被申请人享有的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权利进行查封,禁止被申请人转让或处置该权利。
## 二、扣押
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将被申请人的动产、财产性权利凭证等财产予以控制,并交由指定的第三人保管。
**1. 动产扣押**
法院对动产进行扣押后,会制作扣押清单,详细记录动产的种类、数量、特征等信息,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
**2. 财产性权利凭证扣押**
法院可以对被申请人的存折、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性权利凭证进行扣押,并将相关凭证交由法院或指定的第三人保管。
## 三、冻结
冻结是被申请人的资金存放在金融机构,为防止被申请人在诉讼过程中转移财产,法院可以依法冻结被申请人在金融机构的存款。
法院会向被申请人开户银行发出协助冻结通知书,冻结被申请人在该银行的存款。冻结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案件需要延长的,可以申请延期冻结。
## 四、其他
除了上述常见的财产保全措施,法院还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采取其他保全措施,例如:
**1. 禁止令**
禁止令是指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为防止当事人实施或继续实施某种行为而作出的禁止性裁定。例如,禁止被申请人出售涉案房屋等。
**2. 行为保全**
行为保全是指法院为防止损害的发生或扩大,责令当事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例如,要求被申请人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等。
## 五、注意事项
1. 申请财产保全应当提供担保。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担保财产可以是现金、房产、车辆等。如果申请人败诉,需要承担因财产保全给被申请人造成的损失。
2. 财产保全的期限。财产保全的期限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一般不超过一年。案件需要延长的,可以申请延期。
3. 财产保全的解除。财产保全解除的情形包括:申请人撤回申请、提供担保、作出生效判决等。
## 结语
诉讼财产保全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对于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具有重要意义。当事人应当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