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 (你的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民族),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被申请人: (配偶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民族),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请求事项
1. 请求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所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房产、车辆、股权、债权等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
2. 请求人民法院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账户、证券账户等,查封、扣押被申请人的动产和不动产,以及其他必要的保全措施。
3.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登记结婚日期)登记结婚,婚后育有(子女姓名及出生年月)子女(如有子女,需写明)。
近年来,由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经常发生争吵,夫妻关系名存实亡,现已分居生活(写明分居时间)。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积累了如下财产:(详细列明夫妻共同财产的种类、数量、价值,并提供相关证据)。此外,被申请人名下还有财产:(详细列明被申请人一方名下财产的种类、数量、价值,并提供相关证据)。
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即将办理离婚手续,但申请人发现被申请人有转移、隐匿、变卖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具体描述被申请人转移、隐匿、变卖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并提供相关证据)。
为防止被申请人在离婚诉讼过程中转移、隐匿、变卖夫妻共同财产,损害申请人及子女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特申请贵院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诉前保全措施,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保全的范围和价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为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贵院对被申请人采取财产保全的范围和价值应与本案的诉讼请求相适应,即冻结被申请人名下银行存款(人民币)_____元,查封被申请人名下的 _____房产,以及其他与上述财产价值相当的财产。
担保
申请人愿意提供担保,担保的方式和数额由贵院决定。
此致
(法院名称)
申请人:(签名)
(日期)
附:
1. 本申请书副本___份;
2.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___份;
3. 结婚证复印件___份;
4. 证明被申请人存在转移、隐匿、变卖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证据材料___份;
5. 被申请人财产清单及相关证据材料___份;
6. 其他相关证据材料___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