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保全财产清单模板
一、概述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财产纠纷日益增多,当事人出于各种目的,可能会转移、隐匿、毁损财产,导致案件难以执行或无法执行。为维护司法权威,保障生效法律文书的顺利执行,当事人可以申请对对方财产进行公证保全。
公证保全财产清单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当事人拟申请保全的财产进行清点、登记、拍照、录像等方式进行记录,并形成公证文书的一种保全措施。公证保全财产清单可以作为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重要参考依据,有效防止财产被转移、隐匿或毁损,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适用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以下情形可以申请公证保全财产:
1. 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有转移财产、隐匿财产或者毁损财产的行为,且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将可能导致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
2. 申请人为保障将来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的;
3. 法律规定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其他情形。
三、申请材料
申请公证保全财产,申请人应向公证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1. 公证申请书;
2.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护照等);
3. 证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借条、欠条等);
4. 证明被申请人有转移财产、隐匿财产或者毁损财产的行为,且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将可能导致申请人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证据材料;
5. 拟申请保全财产的清单及权属证明材料(如房产证、车辆登记证等);
6. 其他与公证事项相关的材料。
四、公证程序
1. 申请人向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2. 公证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 经审查,公证机构认为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及时通知当事人。公证机构认为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不予办理的理由;
4. 公证机构安排公证员对拟保全财产进行清点、登记、拍照、录像等方式进行记录,并制作公证保全财产清单;
5. 当事人签署公证保全财产清单,公证机构对清单进行封存;
6. 公证机构出具公证书。
五、公证保全财产清单模板
公证保全财产清单
(编号:[编号])
申请人:(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及号码),(住址/住所地)。
被申请人:(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及号码),(住址/住所地)。
公证事项:保全财产
公证机构:(公证机构名称)
公证时间:(年)月(日)
公证地点:(地点)
申请人( )与被申请人( )因( )纠纷一案,申请人为保障将来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申请对被申请人所有的下列财产进行公证保全,公证机构于(年)月(日) (时)至(时)对被申请人所有的下列财产进行了清点、登记、拍照、录像,情况如下:
(一)不动产
序号 房屋/土地坐落 结构 面积(㎡) 权属证书编号 备注 1 2 3(二)动产
序号 动产名称 数量 品牌/型号 车架号/发动机号等识别信息 备注 1 2 3(三)其他财产
(此处填写银行存款、股权、知识产权等其他财产)
公证机构已对上述财产状况进行了拍照、录像,并刻录光盘( )张,与本清单一并封装、盖章、存档备查。
本清单一式( )份,申请人执( )份,本机构存档( )份。
公证员:(签名)
(公证专用章)
六、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应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申请人应明确拟申请保全的财产范围,并提供相应的权属证明材料;
3. 公证机构仅对财产的存在状况进行公证,不对财产的权属情况进行审查;
4. 公证保全财产清单不等于法院采取了保全措施,申请人仍需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5. 公证保全财产清单的效力以法院的裁定为准。
七、结语
公证保全财产清单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生效法律文书顺利执行的一项重要制度。当事人应充分了解公证保全财产的适用情形、申请材料、公证程序及注意事项,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