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名称]:
我是[申请人姓名],系[公司/个人名称]的[职位]。本申请书系针对[被申请人名称]向贵院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我请求贵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1条的规定,对[被申请人名称]名下的下列应收账款予以保全:
[应收账款1详情] [应收账款2详情] [应收账款3详情]>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于[日期]签订了一份[合同名称](以下简称“合同”)。根据合同约定,被申请人应于[付款时间]向申请人支付[付款金额]的货款。然而,被申请人履行期限届满后,至今未支付任何款项。申请人已多次催讨,但被申请人拒不付款。
申请人经查明了解到,被申请人存在以下情况:
被申请人经营状况不佳,资金周转困难。 被申请人近期有大额资产转移行为,涉嫌逃废债务。 被申请人已收到与其应还货款等额的款项,但未用于履行合同义务。鉴于以上情况,申请人有理由相信,如果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被申请人很有可能将上述应收账款转移、隐匿或变卖,导致申请人的债权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因此,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人特请求贵院裁定:
1) 对[被申请人名称]名下的[应收账款详情]予以保全;
2) 责令[被申请人名称]不得处分、转移、隐匿或变卖上述财产;
3) 责令[被申请人名称]的债务人暂停向其支付[应收账款详情]中的款项;
4) 委托[执行员姓名]等执行人员实施保全措施。
此致,
[法院名称]
申请人:
[申请人姓名]
[联系方式]
[代理人姓名,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