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结案为部分保全**
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在诉讼程序中对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根据法律规定,采取冻结、扣押、查封等措施,对被申请人的部分或者全部动产、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予以控制,以保证将来判决的执行。
财产保全的结案,是指法院对财产保全措施是否继续或者变更做出最终裁定。财产保全结案的形式主要有以下两种:
全部保全撤销:法院经审查申请人的申请和相关证据,认为无继续保全必要,撤销全部保全措施。 部分保全:法院经审查申请人的申请和相关证据,认为申请人申请保全的财产价值明显高于其诉讼请求的债权,对超出的部分予以撤销。财产保全结案为部分保全,是指法院经过审查,认为申请人申请保全的财产价值超出其诉讼请求的债权,对超出的部分予以撤销,对其余部分维持保全。这种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
申请人提供的证据不足,不能证明保全财产的价值与诉讼请求债权的价值相匹配。 申请人提供了虚假的证据,对财产价值故意进行夸大。 被申请人的财产实际价值低于申请人申请保全的价值。 申请人申请保全的财产价值超出诉讼请求债权的价值,但超出部分有其他担保或者有其他形式的保证。财产保全结案为部分保全的程序:
申请:申请人向法院提交申请,请求法院撤销超出的部分。 审查:法院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对申请人申请保全的财产价值与诉讼请求债权的价值是否存在不符。 调查:必要时,法院可以对申请人的申请和被申请人的答辩材料进行调查核实。 决定:根据调查结果和证据,法院作出是否撤销部分保全措施的决定。财产保全结案为部分保全的法律效果:
法院撤销部分保全措施后,被保全的财产价值不再超出申请人诉讼请求债权的价值。 被申请人可以处分部分保全撤销后的财产。 申请人可以要求被申请人在部分保全撤销后提供其他担保或者保证。 对于部分保全期间已经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申请人承担。财产保全是一项重要的诉讼保全措施,可以有效保障申请人的胜诉权益。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申请人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合理申请财产保全,避免过度保全或滥用保全措施。法院在审查财产保全申请时,应当严格把关,对申请人的财产价值评估能力和诚信做出综合判断,确保财产保全措施的正当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