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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能扣留工资吗
发布时间:2024-07-30 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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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能扣留工资吗**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为防止被执行人转移、变卖、藏匿财产,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限制措施的行为。而工资作为劳动者取得的合法劳动报酬,在一定条件下是否能够作为被执行人的财产,对其采取保全措施,是司法实践中需要解答的问题。

**一、工资是否属于被执行人的财产**

《民事诉讼法》第106条规定,被执行人应当向法院申报财产。工资作为劳动者通过劳动取得的报酬,原则上属于被执行人的财产。但是,《民事诉讼法》第212条第3项规定,被执行人生活必需的家庭生活用品不属于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工资作为被执行人及其家庭维持生计的必需用品,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生活必需品的性质。

**二、对工资采取保全措施的限制**

《民事诉讼法》第103条第2款规定,对于被执行人正在履行职责的职务所得,法院可以扣留或者划拨其部分收入用于清偿债务。该规定旨在平衡债权人执行债权与被执行人生活必需的利益,对被执行人的工资采取保全措施应当有一定限制:

**只针对正在履职期间的工资所得。**退休金、养老金、离职后的遣散费等不属于正在履职期间的工资所得,不得扣留或者划拨。 **只能扣留或划拨部分收入。**对于被执行人的工资收入,应当在保证其本人及其抚养家属生活必需的前提下予以扣留或者划拨,不得扣留或者划拨全部收入。 **不得影响被执行人的工作。**对被执行人的工资采取保全措施不得影响其正常履行职责,不得导致被执行人失业或者无法维持基本生活。

**三、司法实践中对工资保全的处理**

各级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对工资采取保全措施一般会遵循以下原则:

注重工资的保护。工资作为被执行人及其家庭维持生计的必需品,在采取保全措施时应充分考虑其生活保障需求,避免因扣留工资而影响其基本生活。 兼顾债权人权益。为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在不影响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的前提下,法院会适当扣留或者划拨部分工资所得用于清偿债务。 把握比例尺度。对于工资采取保全措施时,一般会根据被执行人的收入、家庭负担情况等因素确定一个合理的扣留或者划拨比例,既能维护债权人的利益,又能保障被执行人的生存权利。 区分不同类型债务。对于生活必需品消费、教育子女费用等不宜执行的债务,法院会谨慎对被执行人的工资采取保全措施。对于侵权损害赔偿等严重影响他人合法权益的债务,法院会适当从严掌握扣留或者划拨比例。

**四、特殊情形下对工资保全的例外**

在特殊情形下,为保障特定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的工资采取保全措施,即:

**抚养费债务。**为保障子女的抚养权,法院可以扣留或划拨被执行人的工资所得用于支付抚养费。 **劳动报酬债务。**为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法院可以扣留或划拨被执行人的工资所得用于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 **赡养费债务。**为保障老年人的赡养权,法院可以扣留或划拨被执行人的工资所得用于支付赡养费。

但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在上述情形下,法院对被执行人的工资采取保全措施时,也应当严格审查,不得损害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保障。

**五、结语**

综上所述,工资是否能作为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应当综合考虑工资的特殊性以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把握比例尺度,区分不同类型债务,既保障债权人利益,又维护被执行人基本生活保障,从而实现财产保全制度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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