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乙方(被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甲方主张乙方(被申请人)欠付甲方债务[债务金额]元,债权已届清偿期,但乙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甲方担心乙方转移、隐匿财产,造成甲方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此申请法院对乙方的下列财产予以保全:
[财产名称1],位于[地址1],价值[价值1]元; [财产名称2],位于[地址2],价值[价值2]元; [财产名称3],位于[地址3],价值[价值3]元。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乙方的以下财产予以保全:
[财产名称1]; [财产名称2]; [财产名称3]。 ### 2. 保全方式对乙方的财产采取[保全方式]的方式保全,包括但不限于:
冻结银行存款; 查封、扣押动产; 禁止处分不动产; 其他法律允许的保全方式。 ### 3. 保全期限财产保全期限为[天],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 4. 保全费用财产保全所产生的费用由[承担方]承担。
### 5. 当事人义务甲方有义务在财产保全期间提供必要的协助,确保保全措施的有效实施。
乙方有义务不转移、隐匿、处分保全财产,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6. 责任承担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 7. 争议解决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若无法达成一致,可向[指定争议解决机构或法院]提起诉讼。
### 8. 保全解除在下列情况下,应解除财产保全:
乙方履行全部债务; 甲方撤销保全申请; 法院裁定或判决解除保全; 其他依法应当解除保全的情形。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约定。
甲方(申请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乙方(被申请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