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
财产保全多久能受理?
### 申请财产保全的流程
要申请财产保全,当事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 起诉状或仲裁申请书
* 财产保全申请书
* 证据材料,证明被申请人有转移、隐匿、毁损财产或其他处理财产权益的行为,可能损害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的时间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收到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及时审查并作出裁定。
**对于裁定前的审查,分为两种情况:**
1. **简单保全:**由人民法院单方审查申请材料,无须传唤双方当事人,即作出裁定。对于简单保全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后 24 小时内作出裁定。
2. **普通保全:**人民法院会传唤双方当事人到庭,听取双方意见,审查证据材料,并在审查后作出裁定。对于普通保全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后 5 日内作出裁定。
### 裁定后执行
如果人民法院裁定准许财产保全,会采取相应的措施,例如:
* 冻结银行账户
* 查封房屋或其他不动产
* 禁止出售或处分特定财产
### 对裁定的不服
对于人民法院作出的财产保全裁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 10 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保全期间
财产保全的有效期为六个月,期满后需要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延续。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延长申请后 3 日内作出裁定。
### 撤销财产保全
如果人民法院发现财产保全措施不再必要,或者申请人提供担保,或者被申请人提供
反担保,人民法院应当及时撤销财产保全措施。
### 注意要点
1. 财产保全属于临时措施,目的是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防止被申请人转移、隐匿、毁损财产。
2.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被申请人有转移、隐匿、毁损财产的可能性。
3. 申请财产保全会对被申请人的财产权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人民法院会严格审查申请材料,并慎重作出裁定。
4. 财产保全措施的有效期有限,需要申请人及时申请延长,否则保全措施将自动失效。
5. 申请人恶意申请财产保全,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