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 [申请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申请事项:** 财产保全
申请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1条、第102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7条等相关法律规定,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保全的申请。
申请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时间]签订了[合同名称](合同号:[合同号]),约定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借款[借款金额]元,期限为[借款期限]。然而,被申请人已到期未归还借款。申请人多次催要,但被申请人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至今仍未还款。
经查证,被申请人名下有以下财产: - 位于[地址]的房产一套,价值约[价值]元; - 位于[地址]的车库一间,价值约[价值]元; - 存于[银行名称]的存款,账户号码:[账号],余额约[余额]元。
申请人担心被申请人在诉讼过程中转移、隐匿或处分其财产,导致申请人无法实现胜诉权益。因此,申请人请求贵院对被申请人的上述财产进行保全,以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保全方式
申请人请求贵院对被申请人的以下财产采取[保全方式]: - **房产:** 查封 - **车库:** 查封 - **存款:** 冻结
保全金额
申请人请求贵院保全被申请人的财产总价值为[保全金额]元,以覆盖申请人主张的债权本金、利息、诉讼费等全部费用。
申请人的情况
申请人为[身份],地址:[地址],电话:[电话]。
证据材料
申请人提交以下证据材料: - [借款合同] - [催款函] - [被申请人财产查询报告] -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 [其他相关证据]
申请人的请求
根据上述事实和法律依据,申请人恳请贵院及时受理本申请,并裁定对被申请人的上述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此致
[贵院名称]
申请人:[申请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