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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关于财产保全
发布时间:2024-07-28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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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关于财产保全

一、概述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起诉前或诉讼过程中,为防止当事人(主要是被告)转移、隐匿、变卖、毁损财产,或为将来执行判决、裁定、调解书创造条件而依法采取的限制或禁止被申请人处分其财产或争议标的物的一种强制措施。财产保全制度是保障民事诉讼顺利进行、维护生效法律文书得以实现的重要制度保障。

深圳市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先行示范区和经济特区,经济活动频繁,市场主体活跃,随之而来的财产纠纷也日益增多。为了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胜诉权益的实现,深圳市各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财产保全工作,积极探索和完善相关机制,为深圳市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深圳市财产保全的法律依据

深圳市财产保全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全国性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2. 地方性法规

(1) 《深圳经济特区民事诉讼条例》

(2) 《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

3. 司法解释及规范性文件

(1)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2)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深圳市财产保全的特点

近年来,深圳法院在财产保全方面形成了一些独具特色的做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突出效率优先,探索快速保全机制

为应对深圳市快节奏的经济发展特点,深圳法院积极探索快速保全机制,简化保全申请手续,缩短保全审查期限,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提高保全效率。例如,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推出“诉讼保全网上办理平台”,当事人可在线提交保全申请、查询案件进度,实现保全业务“一网通办”。

2. 注重多元化保全方式,满足不同案件需求

除了传统的查封、扣押、冻结等保全措施外,深圳法院还积极探索创新保全方式,例如,引入担保公司提供保全担保,允许当事人以股权、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提供担保,以及探索适用“预处分”制度等,以满足不同案件的保全需求。

3. 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保全工作效率

深圳法院依托信息化平台,加强与银行、不动产登记中心、证券监管部门等单位的信息共享和协作,实现财产信息的快速查询和冻结,提高保全工作的精准性和效率。

4. 强化善意执行理念,保障被申请人合法权益

在财产保全过程中,深圳法院注重平衡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双方的利益,坚持“最小损害”原则,尽量减少对被申请人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和解、调解等方式解决纠纷。

四、对深圳市财产保全的展望

未来,深圳市法院将继续深化司法改革,完善财产保全制度,为深圳市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主要方向包括:

1. 进一步完善快速保全机制

探索建立更加便捷高效的财产保全程序,缩短保全审查和执行时间,提高保全效率,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 继续探索多元化保全方式

积极探索和推广新类型的财产保全方式,如“网络财产保全”等,以适应新经济形态下财产形态多元化的发展趋势。

3. 加强信息化建设和数据共享

深化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化互联互通,实现财产信息资源的共享和整合,为财产保全工作提供更加全面、准确、便捷的信息化支撑。

4. 强化善意执行理念

在财产保全过程中,要更加注重保障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避免过度保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被申请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五、结语

财产保全制度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胜诉权益实现、维护司法权威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深圳市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深化司法改革,完善财产保全制度,为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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