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为了防止被告处分、转移或者隐匿其财产,以保障原告胜诉后能顺利执行的强制措施。而解除财产保全是指在保全措施执行期间,被保全财产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解除对该财产的保全措施的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3条的规定,撤销财产保全的条件包括:
保全的财产超过诉讼请求的范围; 保全的财产依法不应当保全; 当事人提供担保; 其他不应继续保全的情形。被保全财产的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的解封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保全财产的具体情况、申请解除保全的原因和依据等内容。
人民法院收到解封申请后,应当在7日内审查是否符合受理条件。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
人民法院受理解封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事实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可以责令当事人举证,也可以自行调查收集证据。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解封申请成立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解除财产保全的裁定;认为解封申请不成立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驳回申请的裁定。
人民法院作出解除财产保全的裁定后,应当立即通知有关单位执行。保全单位收到解除保全裁定后,应当立即解除对被保全财产的保全措施。
撤销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基于设定财产保全违法或保全措施不当等原因,主动撤销保全措施的程序。而解除财产保全是指在财产保全措施执行期间,权利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解除保全措施的程序。
撤销财产保全的主动权在人民法院,而解除财产保全的主动权在权利人。此外,撤销财产保全是不需要原告同意或担保的,而解除财产保全一般需要原告同意或提供担保。
在进行财产保全解封时,当事人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及时申请解封:权利人应当在掌握相关证据材料后及时向人民法院提出解封申请。 准备充分的证据:申请人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撤销或解除保全的理由,否则可能导致申请被驳回。 及时提交担保:如果需要提供担保,申请人应当及时提交担保材料,否则可能会影响解封进程。 注意保全期限:财产保全措施的期限一般为6个月。如果申请人在保全期限届满前未提出解封申请,人民法院将自动解除保全措施。以上是有关撤掉财产保全、解封程序的介绍。当事人若遇到相关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