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财产线索的保全申请
申请人:[申请人姓名或名称]
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姓名或名称]
请求事项:
1. 请求贵院对被申请人名下[新增财产类型],采取保全措施。
2. 请求贵院依法追缴被申请人转移的财产,并采取保全措施。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案由]纠纷,现案经[法院名称]受理,案号为[案件编号]。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申请人发现被申请人有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且[新增财产类型]极有可能被被申请人转移或隐匿,特此申请财产保全。
一、原案件的基本情况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于[时间]因[案由]产生纠纷,该纠纷现经[法院名称]受理,案号为[案件编号]。具体案情如下:[详细阐述案件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案由、诉讼请求、案件进展等]。
二、申请财产保全的合法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本案中,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纠纷尚待解决,且被申请人存在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如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将有可能导致将来生效判决无法执行,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因此,申请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于法有据。
三、新增财产线索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根据实际情况详细阐述新增财产线索的来源及合法性,例如:]
1. 申请人于[时间]通过[查询方式,如:相关机构查询、实地调查等],发现被申请人名下新增了[新增财产类型],具体情况为:[详细描述新增财产信息,如:财产的种类、数量、所在地、权属状况等]。
2. [如有其他证据支持新增财产线索的真实性,请在此列举并说明]。
四、申请财产保全的必要性与紧迫性
[阐述申请财产保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例如:]
被申请人在诉讼过程中存在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且有能力处置[新增财产类型],一旦被申请人转移或隐匿该财产,将导致将来生效判决无法执行,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无法获得实现,故申请人申请对被申请人名下 [新增财产类型]采取保全措施,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
五、申请财产保全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旨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防止被申请人转移、隐匿财产,并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案外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为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避免生效判决无法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一条等相关法律规定,特申请贵院对被申请人名下的[新增财产类型]采取保全措施,追缴被申请人转移的财产,并采取保全措施。
此致
[法院名称]
申请人:[申请人姓名或名称]
[日期]附件:
1.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2. 财产保全担保材料;[如需提供]
3. 相关证据材料:[例如:原案件立案通知书、财产线索证据等];
4. 本申请书副本[份数]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