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 [申请人姓名]
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姓名]
案由: 离婚财产保全
请求事项:
请求法院查封、扣押被申请人名下的以下财产:
位于 [房产地址] 的房产 存款账户 [账号],余额约为 [金额] [其他财产,如车辆、股票、债券等]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于 [结婚日期] 结婚,现因感情破裂,已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目前,双方正在进行财产分割的协商,但尚未达成一致。
申请人怀疑被申请人有转移、隐藏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意向,这将损害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为防止被申请人进行上述行为,申请人依法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证据:
为了证明申请人的申请事项,申请人提供了以下证据:
离婚起诉状 婚姻关系证明 被申请人名下财产的权属证明 [其他证明申请人主张的事实的证据]法律依据:
本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提出。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依法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的当事人,在查明情况后,经审查认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裁定准许保全:
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正在转移、变卖、隐藏其财产,或者有其他足以证明对方当事人可能转移、变卖、隐藏其财产的情形; 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的可能; 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系无住所的人或者其住所地不明确; 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正在实施或者准备实施损害申请人合法利益的违法行为。本案中,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正在进行离婚诉讼,双方尚未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被申请人有转移、隐藏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意向,存在损害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危险,符合法律规定的财产保全情形。
为此,申请人特向法院提出如下请求:
1. 查封、扣押被申请人名下的以下财产:
位于 [房产地址] 的房产 存款账户 [账号],余额约为 [金额] [其他财产,如车辆、股票、债券等]2. 责令被申请人不得转移、变卖、隐藏、处分其名下任何财产,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其承担。
3. 采取其他必要措施,保全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人民法院
[日期]
附: 证据材料清单
离婚起诉状 婚姻关系证明 被申请人名下财产的权属证明 [其他证明申请人主张的事实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