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担保费退还申请
尊敬的财产保全管理机构:
我是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就贵机构在执行财产保全手续时收取的担保费用,特此向贵机构申请退还。
我公司与某个被告方存在商业纠纷,为确保我公司的权益得到保护,根据法院的判决,贵机构被指定为财产保全管理机构,负责执行财产保全手续。在此期间,我公司按照贵机构要求支付了一定数额的担保费用。
然而,随着调解谈判的进行,我公司与被告方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并且根据协议达成支付了一定金额的赔偿金。根据相关法规,我公司有权申请退还贵机构因执行财产保全手续而收取的担保费。前述赔偿金已足够弥补我公司的损失,并且被告方也已将所欠款项按照协议支付给我公司,因此不存在继续执行财产保全手续的需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四条的规定,执行结束后,应将财产保全担保费如数退还申请人。我公司郑重申请贵机构按照法律的规定,将我们支付的担保费用及时予以退还。
我公司已经准备好了以下相关材料,用以核实和证明扣款的事实,并请贵机构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1. 财产保全决定书
2. 支付担保费用的银行转账记录
3. 和解协议及支付的赔偿金证明文件
4. 其他与退款相关的证据材料
我们希望贵机构能够积极处理我们的申请,并在法定时限内将担保费用退还给我公司。如贵机构需要进一步协助或资料,请随时告知,我们将尽力配合,并及时提供所需材料。
最后,衷心希望贵机构能够认真对待我们的申请,按照法律的规定,及时退还我们支付的担保费用。我们相信,在贵机构的协助下,我们的权益将得到有效保护。
谢谢您的合作和支持!
此致
敬礼
某公司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