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都查封什么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起诉前或诉讼过程中,为防止当事人(主要是被告)转移、隐匿或毁损财产,保障将来生效判决能够得到顺利执行而依法采取的一种强制性措施。财产保全的范围包括当事人的各种财产,既包括动产,也包括不动产,既包括有形财产,也包括无形财产。本文将就财产保全的范围进行详细解读,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常见的查封财产类型进行说明。
一、 法律依据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财产保全的范围和类型作出了规定,主要包括: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行为保全或者证据保全。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九十九条: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需要,冻结的款项或者查封、扣押的财产,不得超过原告请求被告给付的金额或者价额。
二、 财产保全的范围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财产保全的范围须遵循以下原则:
1. **必要性原则**: 财产保全必须是为保障将来生效判决能够得到顺利执行而采取的必要措施,不得滥用。
2. **比例原则**: 保全的财产价值应当与其所要保障的债权数额相适应,不得超过原告的诉讼请求。
在上述原则指导下,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其他方法对被申请人以下财产进行保全:
1. **动产:** 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运输工具、机器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库存商品、金银珠宝、文物古董等。
2. **不动产:** 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等。
3. **资金:** 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股权、债券、基金份额、保险金、期货等。
4. **无形财产:** 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域名、股权、债权、收益权等。
三、 常见的查封财产类型
在实践中,人民法院通常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财产的性质,选择不同的保全措施。常见的查封财产类型包括:
1. **银行账户:** 包括借记卡、信用卡、活期存款、定期存款、理财产品等。这是最常见、也最容易操作的保全措施之一。
2. **房产:** 包括住宅、商铺、写字楼、厂房、仓库等。查封房产需要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3. **车辆:** 包括汽车、摩托车、电动车等。查封车辆需要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4. **公司股权:** 查封公司股权可以限制被执行人对公司财产的处分,从而保障债权人的利益。
5. **其他财产:** 除以上几种常见类型外,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人民法院还可能查封被申请人的其他财产,例如机器设备、原材料、知识产权等等。
四、 注意事项
1. 申请财产保全应当提供担保,担保的形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和存款。
2.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采取保全措施,以及采取何种保全措施。
3. 财产保全措施的实施,可能会对被申请人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一定影响。
4. 当事人对财产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定之日起五日内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总而言之,财产保全制度在保障生效判决能够得到顺利执行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当事人应当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保全方式,以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