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驳回财产保全申请
**案号:**[案号]**
**申请人:**[申请人姓名/名称]**
**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姓名/名称]**
**申请事项:**财产保全,请求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名下财产人民币[金额]或与本案有关的财产。
**本院审查申请人[申请人姓名/名称]**与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姓名/名称] [案由]一案,申请人在本案诉讼过程中,以[理由]为由,于[日期] 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对被申请人名下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现裁定如下:
**一、案件事实**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简要陈述案件事实]产生纠纷。申请人为保障将来生效判决的顺利执行,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具体申请事项和理由]。
**二、申请人主张**
[概括申请人的主张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例如: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存在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可能性,如不采取保全措施,将导致将来生效判决无法执行,故请求法院依法裁定。]
**三、被申请人意见**
[如果被申请人提交了答辩状,则概括被申请人的主要意见和理由;如果未提交,则写明“本院未收到被申请人答辩意见”。例如:被申请人辩称其并无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行为,且申请人的申请缺乏事实依据,故请求法院驳回申请人的申请。]
**四、本院认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并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申请人必须提出的是金钱请求或者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其他请求;
2. 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的请求数额不超过请求的数额或价额;
3. 采取财产保全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也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4. 如果不及时采取财产保全,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将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本案中,[逐一分析申请人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理由,例如:]
1. [申请人提供的担保不足或不符合法律规定;]
2. [申请人未提供证据证明被申请人存在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行为;]
3. [申请人申请保全的财产与本案无关联;]
4. [采取保全措施将损害案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5. [即使不采取保全措施,也不会导致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综上,本院认为,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应予驳回。
**五、裁定结果**
驳回申请人[申请人姓名/名称] 的财产保全申请。
**六、其他事项**
1.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2. 申请人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审判员姓名]**
**[法院名称]**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