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者是指因法院生效判决,拒不履行法定义务,被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录的人员。失信者面临着诸多限制措施,其中包括限制其财产处分权。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失信者仍可以申请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本文将探讨失信者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程序和法律后果。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申请财产保全的具备以下条件:
申请人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权益享有合法有效凭证。 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转移、藏匿、变卖财产等逃避执行行为。 保全的财产价值与申请人债权金额相当。失信者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 提供证明申请人享有合法有效凭证及被执行人有逃避执行行为的证据材料。 人民法院审查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将出具财产保全裁定书。 人民法院将财产保全裁定书送达被执行人,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失信者申请财产保全后,将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被执行人的财产将被法院冻结,不得处分。 如果被执行人违反保全裁定,未经法院许可擅自处分财产,可能承担法律责任,如罚款、拘留等。 如果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不成立,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赔偿被执行人的财产损失等。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即使失信者不符合上述一般条件,也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具体包括:
被执行人正在实施或者有明显迹象表明即将实施转移、藏匿、变卖财产等逃避执行行为。 申请人已经取得执行通知书,但是执行期限尚未届满,且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逃避执行行为。 申请人已经取得胜诉判决,但是尚未进入执行程序,且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逃避执行行为。失信者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材料,证明申请人享有合法有效凭证及被执行人有逃避执行行为。 申请财产保全的金额应与申请人债权金额相当,避免申请过高或过低。 申请财产保全的范围应根据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合理确定,避免滥用保全措施。 如果被执行人的财产价值不足以保全全部债权,申请人可以申请分批保全。 申请财产保全后,申请人应及时跟进执行进程,避免拖延或妨害执行。某申请人陈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李某的债务。经调查,法院发现李某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录。陈某提交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等材料,证明其享有合法有效凭证。此外,陈某还提供了微信聊天记录、银行流水等证据,证明李某正在转移财产。法院审查后,认为李某有逃避执行行为,故出具财产保全裁定书,冻结了李某的银行账户。
失信者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但申请必须基于合法有效的凭证,并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逃避执行行为。申请财产保全应注意提供充分证据、适度确定保全范围、及时跟进执行进程等事项。如果申请不成立或滥用保全措施,申请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